县卫健局:
根据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吉强等3名同志为事业人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7号),你局下属事业单位瑞峰镇中心卫生院吉强、河坝子镇卫生院刘阳、南城镇卫生院张露藩,现试用期已满。依据本人现实表现和单位考核意见,经研究,同意这三名同志按期转正。转正后岗位类别均为专业技术岗,岗位等级为:吉强,专业技术十二级(暂定),刘阳、张露藩,专业技术十二级。转正日期从2019年2月12日起计算,请做好聘用等相关后续工作。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同意杨忠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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