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
接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黄洲等43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通知》,同意录用熊小文同志等7名同志为我县参公单位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工作人员。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请单位通知本人于2015年3月13日前报到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新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定级,并办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手续;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岗前培训另行通知。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2014年青神县公开考试录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名单(7人):
熊小文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郑朋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徐东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宋一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张喻熙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派驻乡镇)
李海嘉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派驻乡镇)
郑芸烽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派驻乡镇)
上一条:关于录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生邹尚超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陈潇潇等30名同志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