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经研究,同意招聘江颖溢同志为青神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同意招聘李茜如同志为青神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新招聘工作人员在青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本人于2015年4月29日前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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