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用高菲等2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2年07月12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分享: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规定,经研究,同意招聘高菲等2名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请相关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本人于2022年7月15日前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眉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眉人社发〔2020〕45号)规定:考核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2021年下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2021年下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聘用单位

主管部门

备注

1

高菲

1987.11

研究生(硕士)

青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

杨杰

1996.03

研究生(硕士)

青神县青竹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


上一条:关于聘用袁怀宇等3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聘用张自鹏等2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