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用何美玲等19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6〕45号

  
日期:2016年09月21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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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经研究,同意招聘何美玲等19名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招聘工作人员在青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请相关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本人于2016年9月30日前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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