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按照2016年眉山市赴知名高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同意招聘杨杰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新招聘工作人员在青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本人于2016年10月15日前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眉山市2016年赴国内知名高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办法》第五条规定: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9日
上一条:关于录用贾多多等6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