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局:
根据青人社发[2017]3号文件,你局下属事业单位河坝子中心小学校涂思梅同志于2017年1月参加工作,因涂思梅同志系再次参加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现试用期已满。根据本人现实表现和单位考核鉴定意见,同意涂思梅同志按期转正,定级为暂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十二级),日期从2017年4月3日起计算,请做好聘用等相关后续工作。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录用周子婷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同意王建萍、徐华英2名同志转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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