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振兴路南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年06月17日  作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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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青神县振兴路南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振兴路南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2015)2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全额列支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2015)2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神县青城镇。

2.2建设规模:道路全线长约105米,宽3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为路基连砂石换填、水泥稳定层铺筑、路面沥青混凝土铺设、人行道、路灯、绿化、给排水及电、气、视、讯等管线铺设,配套交通标识、路牌、环卫设施等。

2.3 总投资:项目估算投资23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 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县财政全额列支。

2.8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为施工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0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2016年 6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qingshenweb)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 1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7 月 8 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小南街39号原林业局会议楼三楼)、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qingshenweb)。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并同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qingshenweb)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青神县建设路28号

邮编: /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话: 028- 36573123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7号银丰商务楼10楼

邮编: 614000

联 系 人: 潘女士

电话: 0833-2413353

传真: 0833-241335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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