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艺大道中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6年05月31日  作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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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竹艺大道中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 [2016] 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县财政配套180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 [2016]1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城镇、南城镇

2.2建设规模:改造竹艺大道中段(西门壳牌加油站至竹艺街路口)约2.7公里,道路面积约52932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现有道路水泥稳定层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处理病害路基,新铺筑水泥稳定层和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现有机非隔离栏、路灯,安装竹元素路灯,新建道路两侧游步道,提升雨水收集口、检查井等。

2.3总投资:2800万元

2.4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已完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会员注册电话:028-3816839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06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小南街 39号原林业局会议楼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e.com/sichuan/、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mswe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神县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9903115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湖广场

联系人:刘华梅

联系电话:151-8224-6207

传真:028-38173789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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