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乡新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年09月21日  作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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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台乡新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已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高台乡新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批复》青发改[2015.39号][2015.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神县高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棚户区专项改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神县高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2015】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富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神县高台乡新柳社区。

2.2建设规模:本标段规模:新建1#、2#生态停车场,场平面积约3450㎡,混凝土地坪,1#停车场新建混凝土档墙,档墙贴天然板岩,停车场周边场地绿化;拆除原有人行道砖及路沿石,换填基层,重建人行道面层为花岗石,破除愿有砼人行道,换填基层,新建透水砖人行道及路沿石,新建人行道树;车行道部分路基换填,破除原有砼路面,重建浇筑C30混凝土道路;新修雨污水管网,增加太阳能及高杆灯,新修厕所两个,面积约75㎡。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

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00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6总投资:859万元(本标段投资:208.7729万元)

2.7资金来源:棚户区专项改造资金。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2年至今)完成房建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qingshenweb)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小南街39号原林业局会议楼三楼)、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msggzy.org.cn/qingshenweb)。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并同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qingshenwe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招标人):青神县高台乡人民政府

地址:青神县高台乡新柳社区

邮编:620010

联系人:兰先生

电话:028-38964065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8-85199085

传真:028-85199085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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