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日期:2016年09月01日  作者:李海嘉  来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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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4月起,在全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县食药监局积极统筹协调、细分职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明确责任不走过场。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扫雷”行动目标任务,明确监管责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二是健全制度形成合力。按照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和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以城乡接合部、乡镇村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农家乐为重点场所,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和网格化监管责任。

三是严格督查确保实效。由局纪检组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县“扫雷”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明确、问题隐患不解决的,视情采取责任约谈、情况通报会等形式督促整改并严肃追责。

四是加大抽检防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抽检,建立公示平台,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农村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全覆盖,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自律。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宣传月等时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市场、进校园、进村庄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其质量安全意识。同时,通过悬挂标语、开办讲座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截至目前,全县“扫雷”专项行动工作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56户,责令整改30户,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1户;快检食品230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75批次;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3起,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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