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食药监食罚〔2018〕10号
2.处罚名称:对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的处罚
3.处罚类别1:警告
4.处罚类别2:
5.处罚事由:青神联合一百超市运营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
6.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7.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联合一百超市运营有限公司
8.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425MA62J7XR3L
9.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510302******4665
13.法定代表人姓名:代桂英
14.处罚结果:免于处罚
15.处罚决定日期:2018/9/4
16.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地方编码:511425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陈一文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的处罚决定
下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青神县兰妹蔬菜经营店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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