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安全风险提示

  
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作者:李建云  来源:应急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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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气干燥寒冷,工贸、建筑、交通、消防、城镇燃气和烟花爆竹经营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大,县安办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我县12月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1.工贸领域安全需常抓不懈。冬季气候干燥,粉尘涉爆企业防静电措施不到位,防爆泄爆装置安装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用电设备管理不到位,清扫制度不健全或粉尘清扫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等因素易导致粉尘爆炸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针对粉尘涉爆企业特征,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员工粉尘涉爆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设备选型是否正确、电气线路是否按防爆要求安装、对存在经由吸尘罩或吸尘柜吸入火花危险的风管是否按要求安装火花探测和熄灭装置、除尘设备

是否按要求安装隔爆、抑爆、泄爆装置,粉尘清理制度是否按要求落实等方面进行排查治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防范事故发生。

2.烟花爆竹安全不容忽视。12月,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零售经营点可能存在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储存场所不规范等现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房防爆、防静电措施落实不到位,库房内违法、违规超量储存,库房通风、防潮措施不到位等,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安全风险增大。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坚决打击异地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存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科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3.建筑施工安全需高度关注。建筑施工进入冲刺期,现场作业量大幅增加,施工进度紧张,部分工程项目抢进度、赶工期意愿强烈。冬季人们衣着笨重,动作变得相对迟缓等,且各类金属管件表面温度低,可能存在结冰等情况,加之部分人员未规范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易引发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建工企业充分辨识高处坠落危险源,从严把控“四口五临边”和围栏、盖板、架网、主体封闭安全网等防护措施设置,严格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质检和使用,严格关键作业环节安全员和监理员全程跟班旁站,强化作业人员岗前教育,纠正习惯性违章,防范事故发生。

4.城镇燃气安全需高度警惕。天气转冷,居民燃气使用需求增多,可能存在用户端安全意识不足、使用不当、报警装置安装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灶具、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造成泄漏等不安全因素,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用气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用气各项管理制度,严禁超量存放,严禁软管穿墙,严禁购买非正规渠道燃气,及时更换老旧破损的连接软管、减压阀。引导群众及时更新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设备,加强对群众安全用气的指导服务和培训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消防安全需持续防控。冬季各类电器使用频繁,电力负荷大,加之年末岁尾电力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增多,作业人员如无证作业、未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过程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隐患,容易引发电击、火灾等事故;企业临时用电不规范易造成人员触电;在电力线路下施工作业如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易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风险高。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工贸企业健全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和过程监护制度,对涉及电气线路的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加强员工用电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化员工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防范电气火灾等事故发生。

近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人、车流量将会明显增加,群众外出前应做好自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关好水电气,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路线,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违法驾驶,进入森林防火区域严禁携带火种。

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需结合我县实际开展风险分析研判,要严明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制度,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响应、高效处置,坚决转移、不漏一人,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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