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政务公开 >> 履职依据 >> 部门文件 >> 正文

青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青神县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教字〔2011〕5号

  
日期:2011年01月20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分享: 

青神中学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眉财教[2010]100号)和《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眉财教[2010]101号),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县教育局制定了《青神县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青神县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月17日印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眉财教[2010]100号)和《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眉财教[2010]101号),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各级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一、资助原则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缓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和生活压力。

二、资助内容

1.国家助学金资助制度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资助面为36%,其它市(县、区)资助面为28%,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我省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2.减免学费资助制度

普通高中学校每年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捐资助学制度

进一步争取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向普通高中设立助学金、奖学金,多渠道筹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并纳入规范管理。

三、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应届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每位学生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彩票公益金等。城乡低保困难家庭、父母丧失劳动力的困难家庭、孤儿困难家庭、有伤残人员困难家庭、有重大疾病人员的困难家庭、突发事件导致困难的家庭、单亲困难家庭以及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普通高中学生,可优先享受资助。

四、资助程序

每年待地方财政、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后,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相关规则和实施细则,于每年9月30日前,接受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二),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由学校党政工团、班主任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经评审后,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交教育局审核通过才能发放助学金。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校要制定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2.强化学籍和资金管理

教育局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利用现有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可靠,要保证普高受助学生不重复出现在中职学籍信息系统中,不得虚报学生和评选不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打卡发放。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主管机关等部门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加强档案管理

各学校要将学生申请表、评审材料、资金发放和帐目的有关凭证,以及会议记录、工作情况报告进行收集、归类分年度建档备查,做到数据文件齐全,内容完整,立卷规范,系统连贯,分类准确,目录清晰,并且尽量电子化,方便查找和利用。

4.加大宣传力度

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上一条:青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青神县教育局关于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