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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深化“1+X”办学模式实施学校办学共同体发展的通知

青教普(2020)2号

  
日期:2020年02月20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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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眉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优化县域教育资源配置,积极开展《县域教师专业发展的“3.0”培养课程体系研究》,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现就深化“1+X”办学模式实施学校办学共同体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树牢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短板提升、优势互补、合作互动,整体推进城乡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让更多的学生享受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组建学校办学共同体5个。通过学校办学共同体发展,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机制,解决教育资源配置不均、教师专业发展缓慢、学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县域内学校资源共享、文化共建、师资共用、科研互动、活动联动,推动学校共同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目标任务。

1.中学办学共同体以成眉同城化发展为契机,重点研究初、高中教育有效衔接,打造办学特色,建设智慧学校和智慧课堂,稳控生源,培养拔尖人才,提高中考和高考质量。

2.小学办学共同体重点研究盘活教师存量,激活教师资源,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统筹资源,解决学科教师结构性紧缺,个别学校课程开设难和开不好;举办特色课后服务项目,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学前教育共同体重点研究有效发挥省级示范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共同体内各幼儿园办园理念指导,打造园舍文化,规范园本课程建设,防止“小学化”倾向,提升教师素养和保教质量。

三、组建方式

撤销现有微小学校联盟,组建学校发展办学共同体。其中,中学办学共同体1个、小学办学共同体2个、学前教育办学共同体2个。每个办学共同体以3年为一个周期。

(一)中学办学共同体。

牵头学校:青神中学

成员学校:中职校、县初中、景德学校、实验初中、南城中学、河坝子中学

(二)学道街小学办学共同体。

牵头学校:学道街小学

成员学校:南城小学、瑞峰小学、汉阳学校、罗波学校、河坝子小学、高台学校、罗湾学校

(三)实验小学办学共同体。

牵头学校:实验小学

成员学校:青竹小学、黑龙小学、西龙小学、观金学校、桂花学校、瓮家小学、天池学校

(四)县幼儿园办学共同体。

牵头学校:县幼儿园

成员学校:南城幼儿园、瓮家中心园、高台中心园、黑龙中心园、河坝子中心园、桂花中心园、罗湾中心园、爱迪阳光园、黑龙贝贝乐园、黑龙大祖园、高台白马园、高台小太阳园、高台娃娃乐园、青城育才园

(五)实验幼儿园办学共同体。

牵头学校:实验幼儿园

成员学校:西龙中心园、汉阳中心园、观金中心园、瑞峰中心园、罗波中心园、天池中心园、青竹中心园、跨世纪园、南城金贝贝园、罗波龙泉园、罗波新星园、汉阳蓓蕾园、西龙龙凤园、西龙青旭园、青城柳溪园、青城新升园

四、重点内容

(一)资源共享。各办学共同体要建立学校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资源共建共享。管理互通,定期开展交流研讨、问题会诊、行政互访等活动,加强先进管理经验辐射带动,提升每一所学校管理水平。设施互补,统筹使用设备设施,优势互补。课程共享,推进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提升课程资源质量,推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二)文化共建。各办学共同体要积极探索校园文化共商共建机制,共同推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共同参与提炼完善学校文化主题,制定、落实学校文化建设规划,开发特色校本课程。三年内,办学共同体内学校基本建成“一校一品”的特色校园文化。

(三)师资共用。各办学共同体要建立师资互派互助柔性机制,共同推进师资共建共用。一个周期内,互派(助)的教师原则上不少于办学共同体内教师总数的25%。

1.教师互派。整合学科教师资源,共同体内学校教师互派。牵头学校制定教师互派方案,报县教体局批准后实施。互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2.教师互助。整合共同体内学校紧缺教师资源,积极开展走教、送教活动。走教教师由所在学校管理,与走教学校共用。

3.师资共建。统筹安排教师培训工作,联合开展校本研修,广泛开展名师结对、教师互访、跟岗锻炼、网络远程送教等。

(四)科研互动。各办学共同体要探索教育科研互动机制,共同推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整合办学共同体科研力量,组建科研工作指导小组,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指导。统筹做好共同体内学校课题立项、在研课题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联合开展校本教研,定期开展大教研,广泛开展集体备课、课堂教学展示、学科教研等活动。

(五)活动联动。各办学共同体要探索活动联动联办机制,共同推动活动课程实施。共同加强活动课程建设,丰富完善共同体内学校活动课程体系。联合举办共同体内艺术节、体育节、科创节、阅读节等,共同推进课后服务、社团建设。每学期至少联合举办一次大型活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教学的副局长为副组长,人事股、教育股、计财股、督导室、县教研中心、县技装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办学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股,教育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各办学共同体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领导挂联制度,每位局领导挂联一个办学共同体。

各办学共同体要组建相应机构,建立共同体联席会议制度,各校(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推进此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教学研究中心要加强办学共同体内教学业务指导;县技装站要提供办学共同体内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撑;教育股要统筹配置办学共同体发展的教育资源;人事股要统筹调配师资资源,建立办学共同体内师资互派(助)保障机制;计财股要统筹项目建设和保障经费;督导室要加强办学共同体的督导评估考核。

各校(园)长要亲自负责推进本校参与共同体办学的相关工作。各牵头学校要按照总体要求,认真研究梳理共同体内各学校发展的短板、面临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立足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好办学共同体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于3月15日前报县教体局办学共同体领导小组审定。

(三)提供政策保障。县教体局优先满足各办学共同体集体研究的发展规划,在设施配置、教师研修、课程开发、教育科研、活动联动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对办学共同体内参与师资互派的教师,原人事关系不变,纳入全县轮岗交流教师管理。办学共同体内参与师资互助的教师,所在学校要统筹考虑其工作量,适当增加其绩效工资,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四)加强督导考核。办学共同体建设工作实行专项督导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办学共同体内所有学校。专项考核由督导室牵头,根据各办学共同体的年度工作方案,对其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专项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各校(园)年度督导评估,并与校(园)长、教师的教育质量绩效奖挂钩。牵头学校负责每年考核推荐成效突出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县教体局审定后给予通报表扬。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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