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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青交发〔2015〕2号

  
日期:2015年01月07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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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相关各股室:

为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认真做好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落实

各单位和局相关股室,要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认真落实《青神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切实将安全管理,安全监管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不发生运输源头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事故。

二、隐患排查

各单位和局相关股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于道路、桥梁、涵洞安保设施、码头等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警示措施,并向局分管领导报告,整治完毕后书面向局安全监督股报告整治的隐患内容及整治经费。各单位和局相关股室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船舶、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大节日的安全排查。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年检查安全工作不少于6次,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检查分管单位和部门安全工作全年不少于12次;分管一般性工作的副组长全年不得少于4次;下属单位一把手、支部书记检查安全工作全年不得少于24次;局相关股室按工作特点自行安排检查,但全年不得少于6次。

三、教育培训

各单位和相关股室要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运管、海事、建管股、重推办要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监督执法

1.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监管,运管、海事部门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船舶、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大节日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继续开展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查处,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2.路政要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力度,加强道路巡查清除路障。

3.重推办、建管股要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监理加强安全管理。

4.局办公室要加强机关内部车辆驾驶员、防火等安全管理。

5.局安全监督股要认真督促局属各单位,局相关股室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局安全工作情况。

6.认真开展好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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