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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15年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青交发〔2015〕8号

  
日期:2015年04月13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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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做好2015年交通运输防汛工作,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县有关汛期安全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以局长李荣为组长,副局长帅其林、副局长赵湘聪、纪检组长林刚、机关党委书记杨胜斌为副组长,下属各单位一把手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二、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迅速成立相应的防汛机构,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做好防汛抗灾准备。暴雨造成的塌方路段,道路现状不明不得盲目发车,不得冒险通过漫水桥等危险路段,洪水期船只不得冒险航行。

三、检查方式

各单位4月30日前落实好准备工作,4月15日前开展自查。

四、检查内容

防汛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抢险队伍是否落实,防汛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应急度汛预案是否完善,公路及沿线地质灾害、桥梁、涵洞、码头以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船只、采砂船在度汛时的防洪措施,防汛抢险车辆、船只是否落实,碍洪建(构)筑物是否清,各单位防涝、防电、防雷措施是否完善。

各单位4月30日前将防汛安排和值班人员名单书面报局安全监督股,汛期结束后2日内将汛期安全工作总结书面报局安全监督股。

附件1:青神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汛期值班安排表

附件2:青神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汛期安全督查组分工安排

附件3:青神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汛期抢险队伍、装备、物资、运力情况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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