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局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建筑行业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局系统分工调整,现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成立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林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 波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 组 长:谢 虹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 和 县政协办副主任,抽调县住建局帮助工作
成 员:刘 江 建设股股长
张 译 房管局局长
江卫兵 质安站站长
彭 利 项目办主任
肖 耕 监察大队队长
郭成华 村镇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建设股,兼“青神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江担任,副主任由江卫兵担任,安委办具体成员有:刘学明、任杰、苏钦、张磊、刘晓霞。主要负责全县建设系统涉及职能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及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职责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走出去、走下去”,深入基层、深入工地,实地踏勘,同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对工作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特此通知。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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