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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神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教人〔2021〕8号

  
日期:2021年05月07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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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中职校:

现将《青神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青神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实施细则

为稳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做好现有中等职业学校人员过渡,根据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眉教体函〔2021〕3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过渡范围

青神县中等职业学校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应按本实施细则进行过渡。

二、过渡内容

(一)按照原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业高中教师职称,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系列,办理过渡手续。统一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与原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业高中教师职称的对应关系是:原职业高中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业高中高级教师对应高级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职业高中一级教师对应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助理讲师、职业高中二级教师对应助理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教员、职业高中三级教师可聘任为助理讲师。已聘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的教师,按照原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关系,直接进行过渡,并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二)原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业高中教师职称,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系列并继续有效,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三、过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过渡人员登记和公示(5月6日—5月13日)。

1.学校梳理。以工资关系为准,对过渡人员情况进行梳理,核实过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文件和证书,以及岗位聘用(聘任)文件和工资变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表册填写。学校安排工作人员统一填写《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附表1,简称《人员过渡登记表》)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一览表》(附表2,简称《人员过渡一览表》)。

3.个人确认。教师本人对《人员过渡登记表》和《人员过渡一览表》所列内容进行核对,并在《人员过渡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学校公示。学校将经教师本人签字确认的《人员过渡登记表》及《人员过渡一览表》向全校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上报材料(5月14日)。

1.《人员过渡登记表》(一式一份);

2.公示情况说明(一式一份);

3.所有过渡人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文件及最近一次岗位聘用审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签“原件复印”,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人员过渡一览表》(一式三份)。

(三)审核报批(5月14日)。

县教体局对学校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四)社会公示(5月28日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员过渡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审批下文(5月30日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文。《人员过渡登记表》按档案管理权限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六)证书换发。

按统一后的职称体系统一办理、换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组织实施。请学校严格按照过渡细则,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员过渡平稳顺利。过渡手续由县教体局和学校统一办理。

(二)切实落实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要重点审核过渡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过渡人员姓名及专业、学段、任职资格(职称)、岗位聘用情况等关键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

(三)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文书、资料的管理,妥善保管过渡前职称申报评审及过渡的文件、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归档,确保相关档案完整、安全。

(四)强化群众监督。要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对职称过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按要求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各类问题,相关单位要及时进行核查,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核查结果。

附表:1.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

2.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一览表

附表1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


过渡前职

称情况

职称及取得时间

现聘任情况

职务

起聘

时间

岗位

等级

起聘

时间






过渡后职称情况

过渡前职称对应统一后职称名称

所聘专业技术职务

所聘岗位等级




本人确认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所在学校(单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经办人: 年月日

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审批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1.本表填写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附表2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一览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参加工

作时间

过渡前职称情况

过渡后职称情况

职称

取得职称时间

现聘任情况

过渡前职称对应统一后职称名称

所聘专

业技术

职务

所聘

岗位

等级

职务

起聘

时间

岗位

等级

起聘

时间









































































































注:本表一式三份,学校、学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各存一份。

上一条:中共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静心读党史 青春献给党” 征文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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