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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金融国资局关于全县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

  
日期:2015年09月10日  作者:李群惠  来源: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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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县级国有企业:

为了进一步管理好国有资产,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经我局研究,并报经县领导同意,提出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范围

(一)全县行政和事业单位;

(二)县级国有企业(包括供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

二、清查内容

(一)国有资产台帐建立情况;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三)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9月10日召开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

(二)自查阶段:各个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国有资产的自查工作,写出自查总结(包含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报县金融国资局。

(三)抽查阶段:县金融国资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派人参加组成抽查组,于10——11月对相关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检查。

(四)县金融国资局负责在12月完成总结报告,报县政府。

四、加强领导

请各个单位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认真研究,统一安排,落实人员,圆满完成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

青神县金融国资局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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