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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我为社会来担当”主题学习

青人社发〔2016〕13号

  
日期:2016年03月11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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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各区县开展“我为社会来担当”学习教育活动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担当意识、增强全局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竞争力,经局党组决定,2016年在全局系统开展“我为社会来担当”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我为社会来担当”为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忠诚履职中勇于担当、在解放思想中善于担当、在提升能力中学会担当、在真抓实干中践行担当,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担当,为“两个率先”、“五个先行”发展战略注入强大动力。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形式

(一)宣传发动。由党总支牵头研究制定学习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活动计划。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凝聚共识,把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学习人社专业知识,不断提升思想境界,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报告会。邀请专家或先进人物作专题报告,诠释“我为人社会来担当”的深刻内涵,全年组织报告会2场。

(四)辩论赛。“七一”前后,在全系统挑选几名选手,组队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的以“担当”为主题的辩论。

(五)活动开展。

1.征文活动。由党总支牵头,开展主题征文比赛,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时间:5-9月。

2.开展一次户外徒步走活动;时间:3月。

3.开展一次廉政知识和人社知识竞赛活动;时间:5月。

4.组织党员干部在教育基地接受一次学习教育;时间:7月。5.开展一次趣味性体育比赛活动;时间:11月。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党组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要将“我为社会来担当”主题教育作为“两学一做”的重点来抓,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来抓,确保全局系统干部职工人人参与。

二)积极参与。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主动思考、踊跃投稿,推荐优秀作品上报市局。

(三)确保实效。活动中,要将传递正能量作为主旋律,要把推动工作作为硬标准,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确保主题活动不是“一阵风”,确保勇于担当精神在人社系统蔚然成风。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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