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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旅游局

关于印发春节前后旅游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旅发〔2017〕1号

  
日期:2017年05月23日  来源:县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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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旅游经营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安委〔2016〕14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春节前后旅游安全监管及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全县旅游安全,现将《春节前后旅游安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神县旅游局

2017年1月12日

青神县春节前后旅游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旅游安全监管及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旅游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三、工作重点

(一)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要核定最大承载游客量,制定和实施流量控制方案,对于在旅游景区内可能形成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早预判、早防范,提前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对设置的游乐设施设备要坚持常态化检查安全隐患并切实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转。(责任单位:竹管委会、中岩景区管委会等)

(二)旅游交通安全。做好涉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重大旅游节会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对旅行社包车等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交通、交管、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车、景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的检查与管理。(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县交通局、县海事处)

(三)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安全。做好涉旅住宿餐饮等行业领域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

(四)安全重点和服务保障。结合辖区内冬季旅游和春节大假旅游高峰特点,及时发布景区交通、气象等相关信息和预测预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措施,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景区道路、客运车辆、旅游路线等隐患排查,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防火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旅游节庆活动的提前预判、审批报备、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涉旅企业、各景区景点管理运营单位)

(五)旅行社安全监管。加大对我县旅行社分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重隐患排查、出游风险提醒提示以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起至1月10日)。县旅游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发挥好牵头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各单位、涉旅企业要迅速动员部署于1月18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县旅游局。

(二)全面实施阶段(1月11日至3月20日)。各单位、涉旅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全面抓好安全检查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好迎接各级检查、各类暗访工作准备。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下旬)。各单位、涉旅企业对春节前后安全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涉旅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工作中好的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认真总结,于3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旅游局。

五、工作职责

(一)县旅游局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一是进一步摸清全县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安全生产现状,针对关键环节、重点时段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二是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加大联合检查执法力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乡镇严厉查处各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逗硬处罚。三是督促涉旅企业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旅游安全行业监管职责。围绕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涉及的相应行业,行业具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各项方案预案。

(三)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旅游安全属地监管职责。乡镇党委政府要确定旅游安全专门工作力量,加强辖区内景区景点、涉旅企业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各项方案预案。

(四)涉旅企业和景区景点管理运营单位负责旅游安全主体职责。一是抓好安全生产条件的保障,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设备。二是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台账。三是抓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员工节假日期间行为状态的调整疏导,确保每个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操作。四是抓好应急救援工作,完善旅游安全工作方案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演练。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涉旅企业要充分认识春节前后旅游安全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确保全县旅游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单位、涉旅企业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到岗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要及时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上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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