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治理办、环卫局、城管办各股室:
根据县政府督查室《关于对青神县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青府督〔2017〕27号)文件要求,现将涉及城市管理的相关整改问题分解落实。各责任单位务必对照问题整改清单,迅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8月28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含电子档)、整改照片(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报城管办办公室。联系人:徐琼,电话:38810320,邮箱:49408443@qq.com.
附件:1.青神县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突出问题整改方案
2.县城管办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问题整改清单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