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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青神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青司发〔2017〕19号

  
日期:2017年10月11日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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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处、中心,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神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做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县司法局制定了《青神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神县司法局

2017年6月5日

青神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严格监督和有力支持下,通过各级各单位、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我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实施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法治文化品牌创新打造,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保障和推动了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司法行政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神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做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导,按照县委“135”工作思路,“一带两路、拥江发展、一心一环、多点支撑”发展战略和绿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县总体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竹乡特色法治文化,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为建设幸福美丽青神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在全系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明显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自觉依法办事、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从服务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为全面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全系统要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国家法律法规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4.坚持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精准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5.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改革和发展,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引导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提升法律素养。

6.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研究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推动普法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宣传法治青神建设的具体实践,增强全系统参与全面深化法治青神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捍卫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学习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相对人遵守行政管理秩序的意识。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意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系统自觉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的法治建设创新思想,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专业知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学习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塑造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为目标,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在全系统形成忠诚于党、尊崇法治、服务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加强司法行政统一标示建设,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认知、认可度。推动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法律服务文化,加强机关、场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办公场所公共区域打造文化橱窗、长廊等,因地制宜利用司法行政系统网站、“两微一端”,开展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征文、书画、摄影、动漫作品和法治微电影征集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创作法治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讲好青神法治故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普法和依法治理提供理论支撑。

(七)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诚信执业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诚信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重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要害部门和重点执法环节的督察,促进司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提高法律服务机构依法管理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三、对象和要求

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在学法用法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上做表率,在全民普法中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

(一)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培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县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神县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健全和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考察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公务员学法用法平台、网络等阵地,坚持以案释法,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要适应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需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以更高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加大与弘扬社会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培养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诚实守信、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培训,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与指导,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县司法局党组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总体布局中,各业务部门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刑罚执行、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建立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制度,按照市司法局要求,配合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体现不同岗位特点,细化学法用法制度措施,开展“法律进机关”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推进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坚持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针对受众需求,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性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完善“法律七进”工作标准、工作台账和考核机制,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积极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协助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设立公职律师;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和配备,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着力构建法律进宗教场所宣讲机制,加强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大力培养宗教场所“法律明白人”,设立宗教场所法律服务联系点;建立城乡专兼职普法队伍,深入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加强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创新开展“法律跟着矛盾走”“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依法治县·法在身边”等以案说法活动。创新载体阵地,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院坝,建设一批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类别(对象)的法治警示教育基地;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对外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在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专区。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建立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行动。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司法局网点上开设普法栏目(页面)。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司法局成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宣传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二)加强工作指导。县司法局要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区域、不同对象法律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司法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经费,切实保障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利用社会资金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上一条:关于印发《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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