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经办机构:
为全面促进人社事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进一步强化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实行信息工作目标考核,现将《2017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宣传目标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目标任务及时报送信息。
附件:2017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宣传目标考核办法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2017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信息宣传目标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撰写报送信息宣传工作积极性,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信息服务水平,发挥政务信息的决策参谋作用,提升人社系统对外形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系统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1.信息宣传内容:围绕人社工作,撰写政务信息、党建信息、新闻宣传等稿件;
2.信息宣传采用:报送信息被县政府办、县委办、市人社局、市政府办、市委办、省人社厅采用;外宣稿件被《眉山日报》《四川新闻网》《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新闻》《中国新闻网》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的;
3.重要信息报送:严格按规定要求上报紧急信息,发生紧急信息迟报、瞒报、越级报的,年度工作考核中信息考核计零分。
4信息约稿:对约稿不重视、应付了事、未按规定要求完成信息约稿超过2次的,年度工作考核中信息考核计0分。
三、奖惩办法
1.全系统干部职工(除领导干部外)2017年每人下达2篇信息目标任务,完成报送目标任务的得基础分3分,超过1条报送任务的每条0.5分,报送信息最高不超过5分,没有完成报送任务的得0分,并问责。
2.信息被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眉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信息、青神要情采用每条得2分;被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采用每条得3分。
3.外宣被市级主流媒体报刊或电视台采用的每条得3分;被市级主流媒体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采用的加3分,被省级主流媒体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采用的每条加8分,被省级其他主流媒体报刊或电视台采用的每条5分,被省级网络主流媒体采用的每条3分;被国家级主流媒体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报道的每条加15分,被国家级其他主流媒体报刊或电视台采用的每条10分,被国家级网络主流媒体采用的每条8分。
3.同一条信息外宣稿件分别被多媒体、多部门、多渠道采用的,只采用最高奖励标准,不累计奖励。
4.同一条信息有多名撰写者,只奖励排名第一的撰写者,同一信息内容有多个人报送的,任务完成数只计入第一个报送者。
4.每季度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年底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每分20元。
四、工作要求
1.信息内容应紧扣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展示工作,宣传成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特别是要对全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送。信息内容要保证质量,做到表述准确规范、主题鲜明、要素齐全、文字精炼、突出新意,杜绝应付了事。
2.信息报送要注重时效性,及时反映最新工作动态,做到及时撰搞,及时传递,及时上报,特别是各类重要活动和重大紧急事件的信息,要做到当天拟稿,当天报送,一事一报,不得重复报送相同信息。
3.为保障信息报送质量,每次报送将纸质文档依次送分管领导、局长审签后报局办公室,图片信息应单独报送JPG格式图片。
上一条:关于调整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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