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站(股、室):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眉安委〔2017〕38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落实
各职能站股要明确自身主体责任,切实贯彻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结合农业生产安全特点,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落实在以下几方面:
(一)饲料生产经营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结合饲料企业和饲料产品备案抓好安全生产、经营监管。严格饲料企业年度备案,要把饲料企业年度备案工作与饲料企业安全规范生产挂勾,坚持企业生产条件不规范不备案、不按规定生产不备案、整改不彻底不备案的工作措施,强化企业生产许可资质。把饲料经营条件与合法饲料产品挂勾,强化经营的饲料产品备案登记,确保经营环节无非法饲料企业产品销售。通过饲料企业和产品备案做好饲料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是检查生产企业按《规范》进行组织生产,即原料采购、生产过程、销售、检验、包装、标签、标准、生产记录、召回等生产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开展饲料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生产安全规范执行不到位或粉尘等生产安全风险隐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持服务指导、教育整改与行政处罚协同推进,饲料安全监管做到一月一大查,一周一小查。月查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执行情况,周查生产安全规范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明确指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企业要有整改书面报告,并进行跟踪回访,切实履行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饲料企业按规生产,促进饲料企业生产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升,保障饲料生产质量安全。
责任站股:县饲料办
(二)农机监理安全专项整治。
1.规范拖拉机注册登记、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审批考试、发证业务拖拉机年度检审制度化管理。做到牌证专人专管,各司其职,要求未经检验车辆不准入户,从而在源头上遏制农业机械非安全因素的存在。严格按照农业部42号令的规定申领农业机械驾驶证,坚决杜绝代考、舞弊行为。拖拉机年度检审工作实行制度化管理,完善检审的基础台账,认真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加强对农机手的法律教育。加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守法教育;定期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强化事故危害性教育。
(2)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利用逢场日或公众集合等场合,进行农机安全咨询、安全图片展示等简单直观和通俗易懂的宣传,开展流动式教育,在乡村刷写标语、出墙报等进行宣传。
3.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事故隐患,严把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关。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开展田检路查活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控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查处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非法拼装改装等易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农机安全生产秩序。
责任站股:县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管站
(三)开展畜牧水产安全大检查。
对渔业船舶操作安全、屠宰场、养殖区用水用电操作规程等进行安全大检查。
责任站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水产和兽医兽药股
(四)沼气生产安全专项整治。
1.沼气工程施工安全大排查及整改:排查是否设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有无安全设施设计与建设情况,是否配备安全措施等。
2.建成沼气工程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排查:对制度落实情况、有无安全设施,灭火器摆放和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开展排查和整治。
3.户用沼气施工安全大检查及整改:检查是否佩戴安全帽、是否设立安全警戒线等。
4.户用沼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沼气警示标志设置、使用须知张贴、输气管线有效期及输送安全,出料间盖板安全、脱硫装置配备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现场整改。
5.开展县级沼气安全演练工作。
6.做好工作记录。每个检查点有详细检查登记,包括安全隐患点和风险点,整改措施到人到点,整改效果回访等。
7.加强宣传和宣讲。在县级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沼气安全,做好现场会等相关报道宣传,同时进村入户开展多形式沼气安全宣讲,发放宣传伞、宣传袋等物品。
责任站股:县农能办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研究部署,拟定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3月10日):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进行问题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2018年3月11至2018年3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进行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站股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懈怠和麻痹侥幸心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全面部署,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地。
各站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落实责任,制定方案,针对性安排岁末年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督查所监管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本单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研判风险点,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法人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
(四)执法从严,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对在此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上限处罚。要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要健全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
(五)加强预警,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站股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科学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六)强化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
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知识。要大力宣传冬春两季安全用电、用气、动火以及安全乘车、乘船和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要及时向社会曝光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
2018年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促进工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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