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牵头草拟了《青神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汛办〔202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川办发〔2022〕42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眉府发〔2021〕13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眉府办发〔2022〕26号)、《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神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青府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明确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应急响应分级和主要任务。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明确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工作职责和专项工作组。
(四)预防和监测预警。明确了前期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和预警响应。
(五)应急响应。明确了前期处置,各级响应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信息报送和发布、舆论引导。
(六)应急保障。明确了各相关成员单位从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装备保障、应急抢险队伍、供电、交通、医疗、治安、物资、资金和技术保障。
(七)后期处置。明确于灾情过后,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调查评估、奖励、约谈整改、责任追究。
四、《通知》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2年6月12日施行,有效期五年(或根据修订要求制定新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之前)。
青神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2日
下一条:延长《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暂行)》有效期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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