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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青神历史(1919年—2002年)第二章 建立巩固人民新政权和社会主义改造

  
日期:2015年01月20日  来源:党史县志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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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青神县人民政权的建立与巩固

一、青神解放经历的三次战斗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已取得基本胜利,11月1日,人民解放军展开解放四川的作战。青神的解放经历了虎渡溪战斗、慈姥溪战斗和白果渡战斗。

〔虎渡溪战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军第三十师八十九团,在师长马宗全率领下,12月15日,由井研金峰寺挺进青神虎渡溪。胡宗南为掩护其主力向西康逃窜,企图阻止解放军渡岷江,抢先调精锐部队三十七军三十一师九十二团的两个营部署于瓦子坳到虎渡溪于东西10余里的纵深防御带,师部及另一营设防于岷江西岸沙河坝。15日晨,解放军抵达前沿阵地瓦子坳。二营两次进攻瓦子坳,歼灭守敌后,乘胜前进,连攻6个山头后,在两河口山受阻。师长马宇全命令一营副营长郝诚率领“七人突击队”奇袭两河口山成功。下午4时总攻龙拖山,二营正面进攻;一营在攻下两河口山后,支援二营,向龙拖山推进;三营九连沿山谷推近,很快拿下主峰,江东的虎渡溪渡口被全部占领。晚10时,三营八连连长豆金斗和一排排长牛银山带领一排乘木船渡江,抢占了敌军两岸滩头阵地,后续部队紧紧跟上,冲向敌军师部,打乱了敌军指挥系统,敌军四处溃逃。16日拂晓,虎渡溪战斗结束,俘敌240多名,毙、伤100余人。解放军六连副指导员刘子明、沈德山等11人牺牲。虎渡溪战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青神过程中打响的首场战斗。占领虎渡溪渡口、抢占两岸滩头阵地后,解放军又乘胜追击。首战告捷,大长了军民的志气,大灭了国民党残留部队的威风,为以后的战斗胜利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慈姥溪战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军二十八师八十二团12月15日。抵达岷江东岸慈姥溪,并于深夜成功地强渡慈姥溪,歼灭刘家场(今瑞峰)1个团的守敌。

〔白果渡战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军三十师八十八团,在师政委鲁大东率领下,12月15日,由资中抵达青神白果渡。白果渡西岸的县城驻有胡宗南一六O师1个团的兵力,其中1个营部署于县城至岷江西岸的地带。解放军三营先在高台与太平之间渡过岷江,以1连兵力沿江向西岸白果渡逼进;主力进至县城以北二、三公里处,阻击敌军北逃。深夜,按二营、一营和团直顺序强渡白果渡。各路解放军突破敌军阵地,向县城直插,取得战斗胜利,青神县城解放。白果渡战斗俘敌400多人,毙、伤20人,缴获六O炮3门、重机枪2挺、轻机枪10挺、步枪135支、卡宾枪2支、冲锋枪5支、子弹七万发。解放军只有战士金生子1人阵亡。

1949年12月18日,青神县临时治安委员会布告:依照解放军指示,16日成立临时治安委员会,推举陈希古为主席,邵季帆、杨少翔为副主席。县人民政府成立前,临时治安委员会办理县境内部队供给,维护地方治安,办理应急事宜,安定社会秩序。次年1月8日,临时治安委员会改为支前委员会,3月被撤销。

1949年12月19日,在青共产党员,进步人士开会讨论当前形势和任务。参加会议的有四川大学党组织所属的青神党小组成员何小眉、胡昌宇和组织关系在燕京大学的党员胡昌绪、牟绪平,进步人士廖友陶等。他们的对外身份都是崇本学校教师。会议先在廖友陶家开,后转移到岷江边胡昌宇的榨油房楼上进行。大家认为,刚解放面临的任务首先是恢复和安定好社会秩序,让前进的解放军有安定的后方;其次是解放军前进需要口粮柴草的支持。会议还对具体工作作了安排。会后,何小眉、胡昌绪等动员崇本中小学董事长、校长组织教师通知学生复课。曾担任崇本中学教务主任的廖友陶去找国民党县参议会正副议长陈希古、杨少翔,分析形势,动员筹办口粮柴草。陈希古出面组建了一个“青神县支前委员会”。由于青神非重要干线,这个支前委员会未被承认。崇本学校复课后,这些疏散到青神的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以崇本学校为主要阵地,宣传共产党的主张,演唱革命歌曲,迎接新政权的诞生。

二、青神革命政权的建立

青神县委的成立 1950年1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川西北临时军政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共青神县委,隶属中共眉山地委领导。3日,眉山地委组织部部长王维训在成都东御街口银行楼上口头通知,张学古、刘继武、刘盈溪为县委委员,张学古任县委书记。同时,宣布中共川西区党委的决定,派张学古、刘继武、刘盈溪、张鸿猷、王云、袁宝善、李明、解忠勇、李乃虎、王勇、杨跃星、樊金窝、龙凤斌、王进才、王众管、李万行、王受玺、黄梦祥等18位老区南下干部到青神工作。1月5日,县委书记张学古率18位老区干部抵达青神。他们立即在县政府院内召开各界群众大会,县委委员刘盈溪代表县委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县委多次召开各界人士会议和群众集会,宣传党的主张,开展各项工作。县委组建城厢镇、黑龙、凤阳、白果4个工作基点队,分赴全县19个乡镇开展工作。城厢镇基点辖城厢镇、南附、东附、北附、西龙等5个乡镇;黑龙镇基点辖黑龙、莲花、观金、梧凤等4个乡;汉阳基点辖瑞峰、汉阳、罗波、土主、桂花等5个乡;白果基点辖白果、瓮家、复兴、青龙、高台等5个乡。县委迅速建立了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等工作机构。

青神县人民政府的成立 1950年1月6日,青神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眉山专区行政公署领导。管辖黑龙、北附(今青竹)、南附(今南城)、莲花(现属眉山市东坡区)、观金、西龙、汉阳、桂花、梧凤(现属夹江县)、罗波、瑞峰、土主(现属夹江县)、东附(今青城)、白果、瓮家、复兴(今罗湾)、高台、青龙(今河坝子)等18个乡和城厢镇,耕地面积19万亩,人口11余万。县政府成立后,迅速接管旧政权。

在旧政权崩溃和人民政府新成立的交替时刻,新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完成新旧政权的顺利交接,实行平稳过渡。为此,必须正确处理好旧政权人员的遣散,同时更重要的是激发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内在动力,将各项工作逐步拉上正常秩序。这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时,青神县委、县政府从六个方面入手调节了各方面的关系:一是妥善处理了旧政权人员,二是组建了新人民政府,三是开展公粮、田赋旧欠征收工作,四是开展剿匪斗争,五是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开展减租退押工作,六是镇压反革命。

对旧政权人员的处理原则是 反对革命、贪污、昭著群众痛恨者交公安局管训;滥竽充数者淘汰;自愿回家者遣散;愿进步及有改造前途者留用或学习。到3月,已经处理大部分旧政人员,受训18人,遣散27人,暂留50人,正式录用12人,交县大队处理13人。乡警队约200余人,大部分集中县大队经改造学习后再处理。与此同时,接管了机关档案和财产。根据眉山专区的要求新建了县政府秘书室、财政科、民政科、公安局等13个工作机构,编制61人。在处理旧政权人员的同时,诞生了新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形成了新政权的“中枢机构”。

1950年1月13日,全县军民1万多人在月咡塘广场举行庆祝县政府成立大会。张学古、刘继武相继发表讲话,宣布“青神人民当家作主了”。农协代表段玉章和共产党员胡昌宇及进步人士廖友陶等在会上表示,拥护共产党,拥护人民政府,相信在共产党领导下,一定能够建设一个繁荣幸福的青神。决心拿出当家作主的样子来,做好党和人民政府分配的一切工作。当天夜晚,县城内举行火炬游行。14日晚,县委、县政府举行了军政民联欢会。全县军政民欢聚一堂,热烈庆祝新政府的成立,人们沉浸于欢乐、祥和的海洋中。

1950年1月中旬,县委分配共产党员詹淑维、何小眉、胡昌宇、胡昌绪、牟绪平等5人到县委、公安局、税务局和城厢镇工作。这是县委接收的第一批干部。以后,上级陆续分来几批干部,有南下干部、有成都来的大中专学生、有革大、军大分配来的青年,有部队转业干部。县委还在征粮剿匪等运动中从本地选拔培养了一批积极分子。到1951年底,全县干部发展到400多人,使新政权的稳固性得到加强。

三、征粮剿匪工作

征粮工作 1950年2月8日,全县开征1949年度公粮和田赋旧欠。征粮工作是当时的中心工作之一。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征粮委员会,并按照“合理负担”、“旧派新摊”的原则,对各阶层负担公粮的征收比例作了明确规定:地主为40-50%,富农为25-35%,佃富农20%,中农10-15%,贫农5%以下。五个阶层各分三等九级。征粮工作分四步进行:第一步宣传政府征粮的“合理负担”政策,以及“粮多者多出,粮少者少出,赤贫者免出”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第二步调查摸底,掌握每户土地面积,收入多少和存粮数;第三步评定阶级成份,作为计算负担依据;第四步开展由上而下的评议工作,在评议中利用开明士绅发挥带头作用,对最顽固的分子进行孤立和打击。对评议出的每户任务数以保为单位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并指定交粮地点。全县19个乡镇共分配公粮米280.5万公斤,地方56.1万公斤,调剂34.5万公斤,到年底完成任务101.65%。同时,清理收回旧政府存314,112公斤,赶运军粮米1,169,674公斤。征粮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针对进入4月以来,缴粮户数和交粮数日渐减少的情况,县委在1950年4月13日向各基点摘要转发汉阳基点分析的四点原因:(一)有部分大地主逃跑躲避,抗粮不纳;(二)一部分中小地主富农已纳了应负担粮的三分之二,所欠粮确实无粮可纳,变卖别的东西亦有困难;(三)有一部分贫农,确实无法完纳,连维持生活食米亦成问题;(四)有粮农户大部分完成了任务。县委批示:目前催粮总精神是动员农民催收地主大户欠粮。除用政令强制交纳外,要利用开明人士、亲朋好友说服,只打击少数顽抗分子,要造成群众性催粮运动。对一般地主要以政治动员说服交纳,不可单纯迫收,避免造成农民集体拒抗。

剿匪工作 在解放初期,为帮助农民挖穷根,认识贫穷的根源是恶霸地主的封建剥削,县上于1950年2月18日举办了全县斗争恶霸地主研究班。参加学习的共有232人,其中贫雇农162人,商人7人,中农31人,富农佃富农4人,小贩4人,工人14人,自由职业1人,医生1人,其他职业10人。研究班的学员经过诉苦和学习,不少学员表示一定与恶霸地主斗争到底。经过6天的学习,继续留训了78人,这些人在以后工作中大多成为骨干和积极分子。

1950年3月2日,县委召开工作会议,县委委员刘继武报告县政府建立两月半时间内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接管工作。国民党除留下部分旧政人员外,剩下的只有破桌凳及陈卷。(二)公粮工作。召集农民代表、学校代表、开明人士座谈,依照合理负担政策,采取“旧派新摊”办法,决定分配原则,县组织了征粮工作队4个,70人,乡组织了征粮代表委员会,保组成了征粮小组。乡保摊选出征粮评议员和征粮代表1300余人,评议每户公粮,开展征粮工作。(三)剿匪肃特。结合征粮,宣传党的剿匪肃特政策,歼灭了一些土匪,夺回了抢去的物资,由群众认领回家。(四)农业生产。县政府拨黄谷4万公斤,借公粮1.5万公斤给水利协会修鸿化堰,召开水亩水户会,动员抢修堰渠,开堰放水,确保春耕。

为了保证社会安定,让饱经外战内战困扰的广大人民群众能安居乐业,县上在3月初全面开展了剿匪斗争。3月9日,县政府核准成立县治安委员会,聘请了17名进步人士为委员,选举曾聿修为主任委员。治安委员会在成立宣言中希望全县人民全力协助侦查匪特,对土匪加以说服,施以教育,劝他们彻底觉悟,及早回头。当时,活动在县内的土匪有31股,匪徒380多人,武器100多支,各地经常发生土匪抢劫案。县委、县政府按照“首恶必办、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和“政治为主,军事为辅,发动群众,剿抚兼施”的方针,以张学古、刘继武等老区干部为骨干,驻军八十八团配合,以基点为单位建立剿匪工作队,充分发动群众,严厉打击土匪,避免了土匪暴乱。在受土匪破坏严重的地区召开群众大会,积极宣传剿匪政策和剿匪方法;开展政治攻势,争取旧政人员,号召匪徒投案自首,瓦解匪徒。同时,对顽固不化的匪徒进行武装捕获。经过一个月斗争,捕捉匪首26人,捕俘匪徒140人,自首189人,缴获各种武器81支,基本“捕尽匪首,收尽匪枪,瓦解匪众,根绝匪患”。剿匪的主要目的是让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四、第一届各界人士代表大会的召开

青神县成立县人民政府后,于3月25日至28日召开了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到会代表124人,其中工商界代表6人,文教界代表13人,开明绅士代表9人。刘继武作《关于人民政府建立两月半来的工作报告》,县委书记张学古讲话。会议确定剿匪肃特、征收公粮、生产建设为三项中心工作。会议对整理学校、组织农村、工会、商会、青年团、妇联、教联,发起推销胜利折实公债等事项作出了决议。会议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的青神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29日,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继武为主席,段玉章、曾聿修为副主席。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部分职权,负责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参加政府的议政工作。28日通过决议,把生产建设列为中心工作,决议指出,先行恢复生产,逐渐医治旧社会遗留的创伤,争取不荒芜一亩熟土,创建各种生产建设事业。决议列出恢复生产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鸿化堰水利工程的领导,本着水利事业大众办原则,改造加强水利协会,使之成为真正的生产事业机构。

(二)提倡多种粮食及多种早熟粮食。

(三)提倡家庭副业,养猪、羊、鱼、鸡、蜂等。本县为栽桑养蚕区域,对于蚕丝事业,政府应与国营贸易公司商讨,以适当价格收购,帮助推销,增加人民财富。

(四)切实保护耕牛,严禁砍伐森林及其他一切破坏生产的行为,并鼓励造林。

(五)提倡农村互借互济,有借有还,利率由两方协议,政府承认其合法。

(六)禁止用黄谷及玉米酿酒,以免浪费。

(七)提倡勤俭节约,严格查禁鸦片、赌博。

(八)主要依靠群众的力量,积极帮助军属、烈属以及贫苦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困难。

(九)举办农户生产比赛。

(十)提倡有利国计民生的工商业,促进城乡物资资流,平抑物价。

(十一)提倡群众办合作事业,以利生产。

决议还明确了一些政策界限,即在土改以前地主土地仍由地主所有,保障耕种土地者收获权,但地主不得收回农民所租的土地,以保护佃户之佃权;禁止地主及富农出卖土地,及以典当换押赠送等方式分散土地;将来实行土地分配时对地主自耕收获与依法减租后所收之租不予没收;允许雇佣劳动,即使分配土地后,亦允许雇佣劳动;对勤劳耕作和技术改良而增产,其增产部分不增加负担。决议要求广泛宣传这些政策界限。

五、农民代表大会的召开

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县上召开了五次农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4月26日召开,有70多名农民代表参加了为期半天的会议。会议主要研究了县农会的筹备工作。会议要求对农民进行阶级教育、宣传党的生产、公粮等方面的政策。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于同年6月23日至28日召开,到会代表1250人。县委书记张学古讲话,县长刘继武作报告。张学古讲了三个问题:一是共产党、人民政府与国民党政府本质的区别;二是农民的穷苦究竟从哪里来;三是怎样才能达到彻底翻身。张学古说,农民的痛苦主要是失掉田地、重租、重押、高利苛税、拉丁派款所致。要达到彻底翻身,第一步要战胜困难,恢复生产;第二步必须有农民政治上的优势,建立农民自己的领导组织,巩固农民政策;第三步在农民思想觉悟提高后,进行土地改革,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达到彻底的翻身。会议成立青神县农民协会筹委会,选举张学古兼筹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政务院《农民协会组织通则》,制定全县建立各级农会组织的计划,要求分三期在19个乡镇建立农民协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生产自救、克服困难、战胜灾荒、恢复发展生产;扫清公粮尾欠,查实面积产量,调整畸重畸轻,催收地主大户欠粮;建立乡、保农协筹备会,发展会员,建立农民组织;建立乡、保人民武装,在农协领导下,乡组织队,保组织小组。会议决定号召鸿化堰区农民紧急行动起来,组织抢修队,靠近河岸区乡修筑河堤,加强夏季防洪工作;多除草、减害虫,男女老幼都下地,农民自由结合变工互助;多施肥,多养猪,增加肥料;乡镇组织生产委员会,各保组织生产救灾小组;大力组织运输,集中木柴大量向成都推销。

9月29日至10月6日召开第四次农民代表大会,主要研究了“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四大中心任务。10月5日至29日,又召开了第五次农民代表大会,布署依率计征公粮工作。要求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各级查实黑田、黑地、评议田地产量,核实人口,依率合理计征公粮。县委领导作了《关于瑞峰、南附两乡依率计征公粮的试点经验》报告。与会代表认真学习政策,共同研究了如下具体实施办法:1950年度农业税,以户为单位,实行“累计税率制”,计征农业税与鼓励生产相结合,因怠耕荒芜无收者不免税;农业税以每人全年收入75公斤为起征点,未满公斤者免税。

第五次农代会后,1950年农业税征收工作在全县全面展开。各乡镇均成立了评议委员会,根据各户土质、地势、水利等条件,将田评为13个等级,地为14个等级,再按每个等级,评定常年亩产量。经农民自报、调查登记、民主评议、张榜公布,两榜定案。到12月底,完成川西行署下达任务的133.47%。

六、减租退押工作

1950年11月27日,县委发出《青神县减租退押工作总的初步计划》,计划分两期在全县开展减租退押工作,全县出租田地的业主3071户,出租田地69790亩,佃户8236户,共有押金总数折合大米450余万公斤。11月23日,县委组成87人参加的减租退押工作团,分赴北附、南附、西龙、城厢镇、莲花、罗波、土主、梧凤、青龙、复兴、高台等11个乡镇开展第一期减租退押。根据西南区《减租暂行条例》和《川西区退还出租土地押金条例》规定,减租退押按照二五减五的原则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发动佃户农民,大造反封建的声势;第二阶段斗争地主,催收押金;第三阶段大力催收,并尽可能地将退出押金全数分配给佃户农民。减租退押工作团到各乡镇后,召开佃户代表大会、佃户大会、佃户座谈会、组织佃户及农民学习减租退押暂行条例。除了对农民进行教育外,还在县城中动员各界人士参与支持减租退押工作,各界组织成立了减租退押委员会,工商界动员有押金的人自觉登记,订出退押计划;教育界不仅动员教职员积极退押,还对学生进行教育。与此同时,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对顽固不化的地主恶霸进行打击镇压。

第一期减租退押工作1950年底完成。1951年1月起,对余下的8个乡进行了第二期减租退押工作。4月,全县减租退押任务基本完成。减租退押中,对全县28454户都进行了阶级成份的划定,划定地主668户、富农964户、佃富农47户、小土地出租和小土地经营295户、中农5199户、佃中农558户、贫农17900户、雇农528户,乡镇贫民712户,其它成份1357户。减租600万公斤大米,退押折合大米280万公斤,赔偿判罚258万公斤大米,三项合计100多万公斤大米。

12月中旬,县农民协会在城区召开15000人参加的群众大会,镇压恶霸地主,以推动四大中心工作的开展。全县地主到会,听取佃户代表的控诉。会上,县人民法院公审处决了恶霸地主4人。一些守法地主当众表示积极退押,并接受了一批退押任务。在此之前,于12月2日,由县农协会召集城区佃户及其他乡佃户代表2000多人参加的动员大会,提高佃户农民的思想觉悟,号召积极投入到减租退押的斗争中去。

1951年1月,全县第二期减租退押工作开始。1月3日,县长刘继武、副县长段玉章签发布告,颁布对地主借款拖延退押的惩罚办法。《布告》指出,在减租退押中,有部分地主借故拖延退押,为了保证有秩序地顺利完成减租退押任务,凡拖延退押的地主“按未退押金之数处以罚金”。同时,发动工商、文教界等开明人士开展退押劝说催收工作。1月21日,县委书记张学古约见曾聿修、刘宗沛、祝遐龄、杨勉、帅士忠等各界人士代表,提出了召开区乡工商、文教开明代表座谈会,商讨加紧催收工作的意见。共同提出5个讨论题目;(1)要用什么办法才能把全县退押任务早日完成;(2)对顽固不法的地主如何处理;(3)哪些是拖延不退押的地主;(4)对包庇地主、隐藏地主财物的怎样处理;(5)你乡哪些是顽固不法的地主。1月22-25日,县工商、文教界劝说催收扩大会议召开,出席代表126人。组成3个劝说催收组,赴全县开展劝说工作。

七、镇压反革命

1951年6月11日,县委就镇压反革命中的问题向地委报告。报告中指出,青神县反动势力历来强大,军统、中统、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反共救国军、游干班以及各种封建迷信会道门等反动组织遍及全县各村,后来建立发展的“一贯道”也遍及全县。他们当中有国民党省党部委员兰守谦,有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监视周恩来的吴伯涛、青年党省委委员蹇朴、民国政府内政部高级人员罗雪霖、师长兰思静等。这些人在乡村勾结封建势力,或为反动的政治首领,利用各种形式与手段,控制群众,称王称霸。报告指出,在四大运动的前期主要斗争地主,催收押金,反革命气焰未被打下去,他们散布谣言,欺骗农民,组织地主抵制四大运动,致使运动形成僵局。干部、农民反映,单纯用催劝、调查,说理斗争不能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县委按照惩治反革命条例和惩治不法地主条例,镇压反革命和恶霸地主。打击了反革命恶霸的气焰,鼓舞了群众,推动了运动的发展。报告对在镇反运动中发生过的简单粗糙等问题作了检讨。全县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开展了多项工作,基本理顺了各个社会关系和主要的经济工作,稳定了民心,建立起祥和安定的新社会。镇反运动的胜利,有效地打击了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反动分子的破坏活动,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安定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在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党的个别镇反政策施之过严,错打击了一些不该打击的人员。如对个别中共党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为开展党的工作,被党组织发派担任国民党基层领导职务的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打击;对个别不该打击的起义国民党军政人员,也进行了打击等。这些被错打击的人员,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均得到了平反纠正。

八、抗美援朝

1950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全国人民从各方面为争取国民经济状况根本好转而奋斗。正值此时,美国纠集15个仆从国军队,打着“联合国”的旗号,悍然发动侵朝战争,把战火烧到鸭绿江边。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面临帝国主义侵略的严重威胁。

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7月7日,美国操纵联合国安理会非法通过侵朝决议,纠集15个国家和地区的军队,扩大侵朝战争。10月初,美国越过“三.八”线,迅速向朝中边境推进,战火直逼我国东北边境。10月8日,中共中央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19日黄昏,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兼政治委员彭德怀率中华优秀儿女组成的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同朝鲜人民并肩作战。

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后,在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踊跃参军,踊跃捐献飞机大炮,各条战线上努力生产,厉行节约,以实际行动来支援前线,国内开展了轰轰烈烈大规模的抗美援朝运动。青神全县人民与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展开规模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

1951年7月12日至14日,县委召开抗美援朝动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689人。县委书记、武装部政委张学古,县长、武装部副部长刘继武作动员报告,讲了当前的形势,中朝关系,抗美援朝、巩固国防的重要性;宣传优抚条例和新战士条件;召开父母送子、妻子送夫参军参战,用实际行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动员大会与会代表讨论了“究竟需不需要参军?”“怎样热爱祖国?”“用什么实际行动来抗美援朝”等问题。会上有14人自愿报名参加志愿军,11人代儿报名,11人代夫报名。会后,全县掀起“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热潮,785名男性青年应征入伍,赴朝参战。抗美援朝运动从2月开始,县成立了保和反美委员会,4月改组为抗美援朝分会,各乡镇建立抗美援朝小组。县上数次召开抗美援朝代表大会。全县为抗美援朝前线写慰问信近2000封,捐献慰问金22万多元,武器款8万多元,购置“青神人民号”战斗机1架。

抗美援朝运动以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国际主义精神教育全国人民,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的革命热情和劳动热情,成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推动各项社会改革的巨大动力。

在抗美援朝战争的同时,党内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及其他民主运动,以巩固人民政权,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第二节 土地改革和民主改革运动

一、土地改革运动

1950年5月,青神县区级政权建立,全县设3个区政府,并成立中共一、二、三区工作委员会。一区辖城厢镇、南附、西龙、北附、黑龙、莲花、观金;二区辖汉阳、罗波、瑞峰、梧凤、土主、桂花;三区辖白果、东附、瓮家、青龙、复兴、高台。11月,县委、县政府又开始健全乡村机构,全县19个乡镇成立了乡镇人民政府。同时,废除保甲制,建立新村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中共川西区委、眉山地委的部署,1951年6月至1952年1月,青神在19个乡镇中进行土地改革运动,领导广大农民完成了土地制度改革。

这次土改,在工作方法上,强调要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强调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把广大农民充分发动起来,使他们在打倒地主阶级的斗争实践中提高觉悟程度,真正相信自己的力量,实现当家作主。整个土改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访贫问苦,扎根串连,组织阶级队伍;第二阶段,划分阶级成分;第三阶段,开展对敌斗争,镇压反革命分子,向不法地主索赔,开展判罚斗争;第四阶段,查田评产,没收地主土地及其它生产资料,分配胜利果实;第五阶段,民主建政,组织生产运动。

1951年6月,全县规模空前的土地改革运动开始。11-19日,参加扩大干部整风会的人员学习土地改革文件,钻研有关方针政策,同时组建了200多人参加的青神土地改革工作团,县委书记张学古、县长刘继武分别担任团长。18日,县委发出《土地改革工作计划》。全县19个乡镇分3期进行土地改革,每期3个月左右。第一期在西龙、南附两个乡镇试点;第二期在北附、东附、黑龙、莲花、观金、瑞峰等6个乡开展;第三期在汉阳、罗波、土主、梧凤、桂花、白果、瓮家、复兴、青龙、高台、城厢镇等11个乡镇开展。县委要求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搞好规模空前的土地改革运动,认真贯彻有领导地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组成最广泛的反封建统一战线。

县委书记张学古、县长刘继武带领土改工作队于20日分别进驻西龙、南附开展第一期土改工作,也称为土改试点。土改试点历时100天,总结出的主要经验是:“宣传政策,动员群众,同时结合大张旗鼓镇反,从政治上打击压倒反革命,恶霸的各种气焰,提高贫雇农的阶级觉悟,大胆给雇农贫农撑腰,消除顾虑。”

同年10月25日,第二期土地改革工作在北附、东附、黑龙、莲花、观金、瑞峰等6个乡镇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关于“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要求和在西龙、南附的试点经验,土改工作队的主要工作是:大力宣传土改政策,动员群众;划分阶级成份,召开反霸斗争大会,逮捕、公审、枪决恶霸地主;没收、征收地主和富农的土地财产;把没收和征收的土地财产分配给贫、雇农。工作中贯彻中央制定的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区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总政策。第二期土改于1952年2月结束。从1952年2月开始到4月28日进行了第三期土改。夹江县委派出171人的土改工作团,协助开展了工作。至此,全县各乡镇全部实行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使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彻底摧毁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土改前,全县仅占总人口4.4%的地主却占有田地总面积的29.19%,而占总人口49.8%的贫农只占田地总面积的27.28%。土地改革中,按照《土地法》没收了地主的田地6.77万亩,以及一些房屋、家具、农具;征收了部分富农、工商业者、小土地出租者的田地0.94万亩,分配给了贫农、雇农、中农等,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二是土改中根据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重新划定了阶级成份。与减租退押时划定的成份相比,增划地主355户,富农减少491户,增划佃富农、小土地出租和小土地经营443户,增划中农35户、佃中农1220户,贫农减少2656户,增划雇农392户,增划贫民174户,增划其它成份780户。三是贫苦农民当家作主。土地改革中,建立了人民的政权机构,民主选出的乡长、村长,大部分是贫雇农民中的积极分子。全县2867名村干部中,贫雇农1948人,占67.9%。土改中成立的各种委员会中,绝大多数是贫苦农民。农协会员由土改前的36038人,发展为47868人;武装队员由土改前的4582人,发展为5499人。四是解放了生产力。土改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他们珍惜所得到的田地,自觉劳动互助,积极投入爱国生产运动。至1952年4月28日,第三期土改结束。

1952年8月中旬,县委派出工作队在西龙、南附两乡开始土地改革复查工作。根据县委的部署,土改复查工作分3期进行,第一期复查三区,第二期复查二区,第三期复查一区,每区1个月。复查工作分4个阶段:第一阶段交代政策,召开各种代表会议,慎重解决干群关系,团结内部群众,打击敌人,时间5天;第二阶段进行“四查”,即查违法、查破坏、查劳动、查镇压,重点解决差村问题(也称夹生村和半夹生村问题),时间5天;第三阶段查田评产,调补田地,处理农具果实,时间7天;第四阶段民主建政,填发土地证,时间13天。在土改复查过程中,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作法,本着突出后进村,提高一般村,加强较好村的方针,对夹生村和半夹生村进行补课。主要作法是,发动群众,调配党员团员或有经验的干部包干负责“四查”,对不法地主进行斗争,扣捕漏网的反革命分子,安定一般地主;解决干群关系,提高干部的思想觉悟;对田地产量过低或过高的现象进行复查,重新审定。

事物发展总是不平衡的,土地改革也一样,每期土改都有一些后进村和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如群众发动差;农协入会人数少;错划漏划阶级成分;不按政策办事,不讲斗争策略,打击面过宽或打击不力;违反保护中农利益和保护工商业政策;少数干部贪污多占胜利果实;分配不公,影响农民内部团结等。对于这些问题,县委在每期土改结束后,都组织力量进行复查,按政策逐一进行补课纠正,巩固土改成果。

二、互助组的发展

全县土改工作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千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的革命和生产形势一派大好。土地改革运动加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

全县实行了土地改革后,要抓好生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还需要农民之间的互相协作。为此,县委决定在县内开展发展互助组的运动,将散沙般的单户农民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使全县农业生产以最快的速度全面恢复起来,推动农村工作顺利进行。

1952年1月,县委根据“自愿结合、等价互利、民主管理”三大原则开始发展互助组。县委派干部帮助西龙九村王素珍、南附二村杨世松,建立了全县第一批两个互助组。王素珍互助组贯彻自愿互利的原则,谁的土地,谁备肥备种,收获归谁;互助组负责耕、种、管、收,根据农活、季节,由互助组统一支配劳力;土地用工的多少与出工的多少,由互助组掌握平衡,年终清工补差。在评分记工上,先后采取了死分死记,按件记分,活分活评等办法,不断使其制度化合理化。7月下旬,县委召开互助组组长扩大会议,要求大力发展互助组。9月,县委在《青神县互助组情况报告》中指出,春耕生产运动开始组织起来的1192个临时性换工互助组,在秋收中逐渐发展到3292个,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75%。互助组的类型很多,大体上分为三类:(一)按旧有习惯组织的换工形式互助组,共2904个,农户17026户,占总户数的66.5%。(二)临时季节性互助组,共351个,农户1991户,占总户数的6.5%。这类互助组有固定的组织形式,有简单的计划,有较明确的分工,同时建立了学习评工制度。(三)常年性互助组,全县37个,农户229户,占总户数的1%。这类互助组有周密的计划,有定期的会议和评工制度,准备发展副业。发展互助组的作法,一是大力宣传,依靠贫雇农骨干,用串联方式团结中农,组织发展互助组;二是典型培养,带动其它,各乡都选择了典型互助组1-2个。

三类互助组各具特色:换工形式的互助组符合长期以来的习惯,有一定的灵活性但结构比较松散组织不太严密;临时季节性互助组有较固定计划和目标,有制度,比前一种更有固定的组织形式,但缺乏长远的发展目标;常年性互助组是三种中最具长远规划和目标的形式,而且具备了发展副业的远期方向,有较高级的形式。总而言之,三种形式逐渐递进,具有互为补充的特点,是当时社会、生产下的必然产物,都有存在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互助组的产生,使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积极性被充分调动,第一次有了当家作主的意识,体现了新执政的共产党具有非凡的组织能力和发动群众的能力,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生产的发展,作为当时的社会,走互助合作之路很必要。

三、人民政权的巩固

1953年11月13日,青神县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召开,到会的有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土菸、蚕丝、水利、兽防、护林方面的劳动模范和模范互助组代表128人,列席会议的有317人。会议总结大春生产增长10%的显著成绩,进行以模范互助组为中心的大会典型发言,组织参观学习,总结交流丰产经验。会议认为丰产的主要原因是25%的劳力组织起来了,克服了人力、畜力和农具的困难。会议开展了比爱国、比增长、比劳动、比技术的评比,评选出出席地区劳动模范大会的代表39人。评比中比较充分地显示出了互助组的优越性。王素珍互助组疏株密植、合理施肥,有3亩水稻亩产454公斤,使与会者注目。在此之前,县委组织县区干部29人到各乡镇配合乡村干部广泛评选1952年度劳模,共评出乡劳模280人,县劳模130人。

1952年年底,恢复经济的任务基本完成。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土地改革等运动,全县农村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农业总产值从1949年的710万元增长到1952年的910万元,增长28%;粮食总产从2369万公斤增长到3484万公斤,增长47%。在城市经济中,县委贯彻党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工业采取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对商业采取委托经销、代销等方式,促进了私人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1952年工业总产值达到226万元,商业零售额365万元,财政收入37万元。

1953年7月9日,建国后第一次普选在面上展开。这次普选工作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从7月9日始至8月18日结束,第二期从次年1月18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普选工作队所到之处都大张旗鼓地宣传总路线,使普选工作紧密结合生产,开展生产互助合作,解决群众中存在的困难,从而大大激发了群众参加普选的热情。全县参加普选的选民达7.2万人,占选民总数的96.92%。在普选的基础上,各乡镇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乡镇的不同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了生产建设、治安保卫、文教卫生、拥军优属、调解等5-7个经常性的委员会。普选工作5月在汉阳乡进行了试点。

1954年6月26日至29日,青神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街张爷庙戏院举行。这次大会是在普选和乡镇均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召开的。从此,全县实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165人,列席20人。大会的中心内容是研究布置发展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运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县长袁宝善作《关于政府一年半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县委书记赵天昌作《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会议对这两个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就深入宣传宪法草案,积极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认真宣传贯彻统购统销政策,积极完成1954年的国家建设公债任务等问题作出了决议,还处理提案385件。会议选举袁宝善、王素珍2人为省人民代表。会议没有选举县的政权机构领导,县政府及其他政权机构组成人员暂未变动。这次人代会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随即停止活动。

6月27日至7月1日,县委召开宣传员代表会议,宣传员代表220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会后,全县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第三节 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20世纪五十年代初,党在七届三中全会上确立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全党全国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坚持以恢复国民经济为中心,正确处理革命和生产、政治和经济的关系。青神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在各条战线上奋发努力,取得了巨大成绩。工农业生产的总产值和各种主要产品的产量都超过了历史的最高水平。同时,全县还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在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党和政府按照《共同纲领》,保护私营工商业的合法经营和适当发展。但是,资本家中的不法分子不满足于正当方式获得一般利润,力图用向国家干部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取高额利润。为了在全党范围内贯彻七届二中全会关于防止干部腐蚀的方针,1951年12月1日和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先后作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指示》。

一、“三反”运动

从1952年1月起,青神县委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从2月14日起,又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这两项运动同时进行,到1952年6月底告一段落。

1952年1月,历时半年的“三反”运动开始。县里成立了具体负责“三反”运动的县节约检查委员会。1月4日,县委召开县级机关各部门、土改工作队党员负责人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县委书记张学古要求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作为贯彻“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这一中心任务的重大工作来抓,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检查贪污浪费现象。6日,县委提出《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重要报告》,主送地委。报告指出,从1950年开始至今,已处理未结案的贪污分子11人。这些人中,旧政权留用人员占90%以上。大部分在财经生产部门工作,现在贪污现象还很严重,主要是国民党贪污腐化恶习,本人恶劣品质和领导上的官僚主义造成的。浪费问题同样严重,数目超过贪污,主要表现在修建的盲目性,积压资金、挪用经费、铺张浪费等。报告说,遵照中央决定,川西区党委指示,决心以最大努力,在党内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同时结合反自由主义,发动党内外群众大张旗鼓地开展这一重大斗争。(1)由节约检查委员会领导各机关干部,结合各项中心工作,进行增产节约学习,作思想动员。结合节约检查,动员各负责干部进行自我检查,制定节约计划,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2)2月起展开节约运动,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自我检查和互相检查结合起来。(3)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这一运动,下最大决心发动群众,坚决向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作斗争。(4)经过检查、检讨、坦白后,按问题性质及大小报上级审查批准进行处理。同时,制定机关、个人节约计划和节约制度。2月5日,县委向川西区党委、西南局及中央报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进行情况。1月19日召开了县委扩大干部会,传达区党委关于迅速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对全县的贪污情况进行再认识,区党委对县委第一次给中央的报告批示意见:“该县过去发现贪污太少,说明对这一问题的警惕是异常不够的。”从1月23日至2月1日,共开全县性干部大会3次,连同土改积极分子共720人直接参加了“三反”运动。运动开始势头就很猛,群众情绪饱满。经过初期的运动,群众发动起来了,没有问题和问题小的成为运动的积极分子,平日艰苦朴素的参加了领导工作。为使运动转向深入,将土改工作队加入到财经方面,集中力量,内外结合。县节约检查委员会向每个乡镇派了1个组,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使运动持续发展。10月,县委在《追退“三反”、“五反”赃款计划》中说,遵照中央处理贪污分子的有关规定,全县“三反”运动中,核定处理100元以上的贪污分子102人。其中,100-400元的40人,500-1000元的10人,1000元以上的50人,5000元以上的1人,10000元以上的1人。

4月10日,县委发出《关于提拔干部计划报告》主送地委。报告说,在“三反”运动的“打虎”中打掉股长一级8人,主任一级6人,院长一级1人,会计6人。目前,需要恢复财经工作,加强生产领导,必须大胆提拔干部。据此,到5月底,从土改工作队挑选经过两年锻炼和“三反”运动的积极分子28人,配备到各个必要的部门工作,其中一些人担任了区科级干部。

全县的“三反”运动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形成了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和群众威力。运动中,本着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再群众的原则,层层学习动员,广泛发动群众,采取检举揭发与坦白交待相结合的办法,把运动逐步引向深入。

“三反”运动的实质,是在执政的情况下保持共产党人和国家干部的廉洁,是反腐败这一长期斗争胜利的初战。“三反”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进行,决定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经验。运动中在追查贪污犯的“打老虎”阶段发生过的偏差到1953年复查时作了纠正。1953年5月全县又深入进行“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新三反’运动。”

总之,“三反”运动教育了干部的大多数,挽救了犯错误的同志,清除了党的队伍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腐化分子,有力抵制了旧社会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对于形成健康的社会风气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五反”运动

从1952年2月开始的“五反”运动,主要是在城区私营工商业中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运动。其过程主要经过发动工商界群众、坦白交待、检举揭发、工商业户互相评议,工商小组审查,最后报批等几个阶段。打击处罚的主要对象是严重违法户,尤其是完全违法户。后期处理中,按照“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原则进行。

1952年2月14日,县委从土改工作队和各单位抽调干部30人,组成“五反”工作队,在工商界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精神,“五反”工作队在工商界的日杂、棉染、榨油、制酒、建筑等24个行业的436户中,组织学习、召开工人店员会议,揭发批判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经济情报的行为。运动中,全县查出有行贿行为的22户,偷税漏税的368户,盗骗国家财产的48户,偷工减料的37户,盗窃经济情报的5户。

6月12日,县委改组县工商联筹委会。在“五反”运动中查明原筹委会主任委员祝遐龄违法严重,被撒销职务。经工商业代表99人推选,张果良为主任委员,刘光辉、王进才为副主任委员。

6月30日,县委在《“五反”工作报告》中说,在历时四个半月的“五反”运动中,由于违法工商户顾虑多,加上“三反”追赃,征收1952年营业税及1951年汇算清交,工商界压力很大,市场一度出现呆滞现象,只售货不进货达103家,占工商户的23%;关门停业25户,占5%。针对这种情况,县委、县政府采取措施恢复发展城市生产。国有企业和人民银行通过加工、订货、收购、赊销、贷款等方式,扶持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正当工商业者。劳资关系也在两利的原则下得到适当改善。“五反”工作队分行业召开劳资背靠背会议,教育工人主动团结资方,搞好生产;资方作自我检查,并订出改进生产的计划。在劳资双方意见基本一致情况下,召开劳资见面会,协商生产中的具体问题。《报告》说,“五反”后市场情况有显著变化,成交逐日上升,市场日趋活跃。另据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总结》反映,为解决“五反”中呈现的工商业萧条现象,各代会常委会出面召开10次工商业座谈会,3次工商户代表会议,宣传贯彻工商政策,解除思想顾虑。县政府连续3次召开城乡物资交流会。“五反”运动打击了不法工商户严重的“五毒”行为,在工商业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的教育,推动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察和实行民主改革。运动过后,党和政府进一步采取措施在新的基础上调整关系,扩大加工订货和收购包销,使私营工商业有所发展。

三、“新三反”运动

1953年5月19日至23日,县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和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部署县级机关的“新三反”运动。县委书记刘继武传达地委会议精神,要求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现象,号召各级干部向这些现象开展坚决的斗争。刘继武代表县委作有关检查:(1)领导上存在单打一,顾此失彼现象,抓着了农村,而财经、文教抓得不紧。认为完成了中心工作,其它工作没有完成仅仅是缺点。(2)分兵把守,包办了乡的领导,乡村干部积极性创造性不能发挥。形成了在工作队走后,部门工作放松了,纳不入正轨。(3)工作上死搬硬套,基本上是其它县怎样搞我就怎样搞,对上级来文缺乏钻研。(4)缺乏调查研究,对县情掌握不多。(5)工作布置多检查少,有时龙头蛇尾。(6)组织生活松懈,民主作风不够。张追光就财经工作、县级各部门的领导、政府党支部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委组织部部长车坦就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了检讨。会议提出了区别“新三反”中有严重问题与一般问题的标准。严重问题的标准是:饱食终日的官僚主义,享福在先,工作在后,满不在乎,骄傲,不关心群众疾苦,已经蜕化变质,毫不了解下情,大事不办,小事毫不考虑,发号司令,文牍主义,怨上责下等。5月27日,县委召开党团员干部会议。县委书记刘继武要求深入开展“新三反”运动,明确全县的基本情况,明确“新三反”运动的目的意义,明确政策界限。刘继武指出了目前工作重点:(1)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从解决人民来信来访着手,反官僚主义,反命令主义,反违法乱纪;(2)解决干部的思想问题;(3)党团员要以对党负责的态度给党委提意见;(4)收集好人好事和坏人坏事的材料;(5)加强思想领导,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6月16日至18日,县级机关召开代表会议,到会代表66人。会议以总结工作,肯定成绩,表扬好人好事,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为基本内容,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自下而上的批评。在会上发言的有33人,其中书面发言6人。对机关存在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等现象进行揭露,一些领导干部作了自我检查。6月20日以后,“新三反”斗争转入对问题的归纳分析批判,重点批判了个别干部的消极思想与违法乱纪行为。在“新三反”运动中,根据“边反、边改、边建”的方针,在分清性质、责任的基础上,进行了处理,同时提出了改进意见及其措施。到7月20日,除卫生院、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常委会等单位未进行外,计有14个单位,306名干部参加了“新三反”斗争,占干部总数的76.1%。

通过“三反”运动,教育了干部、群众,挽救了一批犯错误的人员,清除了腐败分子,从思想上、组织上纯洁了党和国家干部队伍,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恶习和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使广大干部树立起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思想,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为国家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清除了障碍,为增产节约运动创造了条件。通过批判资产阶级思想,使干部划清了革命与反革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思想的界限,从思想上巩固了“三反”运动的成果,也为全面了解和使用干部创造了条件。“五反”运动对工商界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团结了绝大多数正当经营的工商户,打击了大奸商的违法活动,推动了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和实行民主改革的进程,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建设的领导地位。为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创造了条件,并在清除旧社会的污毒方面起到了移风易俗的作用。但运动开始时,由于仓促上阵,一哄而起;运动高潮中一度控制不严,出现过斗争扩大化和“逼供信”现象,后在定案处理过程中才逐步得到纠正。

第四节 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必然同生产力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进步不相适应。据此,中共中央适时地为全党指明了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奋斗目标,制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青神也对全县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贯彻

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讨论和制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1954年1月至4月,全县采取作报告、办讲座、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掀起了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热潮,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此后,总路线的学习宣传转入日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并紧密地与其他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进行。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党在过渡时期“一化三改造”的总路线、总任务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极大推动了全县农业合作化和对私改造。

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背景: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农村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和地主阶级的统治基础,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焕发出极大的生产热情,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由于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势单力薄,生产技术落后,难以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尤其是广大贫雇农,虽从土改中获得了土地,但仍因家底很薄,生产上生活上都产生了困难,因而无法扩大再生产。有的地方重新出现了雇工、放高利贷现象。一部分从土改中获得土地的贫雇农有再次丧失土地、出现两级分化的危险。个体农业经济的局限,阻碍着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引导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就成为解决农民问题的必由之路。

1953年,中共中央先后作出两个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第一个是1953年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第二个是1953年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国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就是在这两个决议的指导下稳步前进的。

全县互助组的发展:1953年1月1日至3日,县委召开干部扩大会议,布置生产互助、土改复查和调整工商业的工作。参加会议的有科长级以上党员干部37人。县委书记刘继武作报告要求:(1)互助合作目前主要是巩固提高,在巩固提高中发展,主要发展临时季节性互助组。增产9%主要靠挖掘农村潜力,工农结合。(2)调整工商业要解决态度问题,银行、工厂、批发由无产阶级领导,若干年内私商要有发展,市场管理不要太严,合作社主要经营生产资料,百货公司主要批发,不能排挤私商。(3)过去是反封建,现在是搞经济建设,干部不能脱离群众,思想要转变,作风要过得硬。

1月15日,县委制发《整顿互助组的计划》,指出,全县互助组发展迅速,其中常年性97个。互助组发展可分为春耕、秋收、劳模会后三个时期。春耕生产中是为了解决劳力、畜力、农具困难而组织起来的,约占10%;秋收中大部分是为了完成抢收任务,战胜收天多雨的困难而组织起来的,约占25%;劳模会后发展起来的约占9%。《计划》指出了发展互助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组织互助组的目的还不很明确,形式主义较严重;(2)任务观点,强迫命令较普遍较严重地存在着;(3)贯彻三大原则不全面;(4)对土改后两种经济积极性的认识太差,产生了排挤打击单干户的严重问题。《计划》要求在3月中旬以前,对全县互助组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正确认识农民中存在的发展个体经济和实行互助合作两种积极性。《计划》强调根据生产的需要和可能的条件搞好互助组,不能忽视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

1953年11月19日,县委发出《关于西龙乡王素珍互助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报告》,报上级审查批示。报告指出,王素珍互助组已建立两年,在全县影响较大,曾在1952年和1953年的春耕生产中起了示范作用。组长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互助组所在地自然条件好,与同村其他组能连成一片,发展前途大。农具也齐全。拟试办农业社。次年元月,县委又提出《关于南附乡余泽正互助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

1954年1月5日至10日,县委召开扩大会,县区乡干部435人参加会议,总结统购统销工作,部署互助合作运动。会议对各乡卖粮过多,供应不足等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了处理遗留问题的办法,责成粮食部门具体办理。县委领导传达毛泽东“关于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带动互助组大发展”的指示,阐释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优越性、建社方针、原则、政策,要求抓着几个关键进一步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第一,继续宣传贯彻总路线,明确农村发展的方向是农业集体化,根本任务是教育农民走组织起来的道路。第二,加强互助组的领导,农村党团积极分子必须参加互助组,在其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第三,切实解决巩固发展互助合作的具体问题。

星烽社、百花社两个初级农业合作社试点:1954年1月,县委以王素珍、余泽正互助组为基础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王素珍互助组由9户扩大为17户,于2月12日建立星烽社;余泽正互助组由7户扩大为24户,于2月10日建立百花社。县委向两个试点社派出6名驻社干部,宣传建社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帮助解决土地入股、分配方法以及耕牛、农具、肥料等问题。3月2日,县委提出巩固星烽社、百花社的意见,要求加强经营管理,保证增产。4月17日,县委针对星烽社、百花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关于目前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营管理的一些问题及改进意见的报告》。之后,两社的经营管理日趋合理。劳动管理试行定额包工,社员不分男女老少,干哪种活,就按哪种定额标准计算工分,同工同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加强经营管理,搞好收益分配,实行土地入股,入股土地所有者按田亩数和土地等级参加分红,依据工分和土地两方面,采取“劳6地4”的活租制;并把投肥、耕畜、农具投入的多少折合成2分参加分配。6月,县委对建立星烽社、百花社的工作进行总结,认为在春耕生产中,农业合作社初步显示优越性:实行统一经营能按国家计划扩大粮棉作物的生产;由于合理使用了劳动力,提高了生产技术,农业社的生产较互助组和单干户搞得好,使入社户的信心与决心逐步坚定下来。在这一时期,合作化运动基本上沿着健康的路线在进行着,取得了令人较满意的社会效益。

4月23日,县委办公室批转《土主乡二、三村通过互助组联席会形式推动生产情况报告》。土主乡二村和三村,建立了互助联席会议制度和中心互助组,以典型互助组为基础举行互助组长联席会议,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以几个互助组组成联组,从中选出素质较好的互助组为中心组,其组长即为中心组长,作为生产活动的核心。到年底,全县出现互助组161个。

农业合作社的优越性:农业互助合作社之所以能如此迅猛地发展起来,究其原因有三:首先,由于农业互助组是以个体经济为基础,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集体劳动组织,互助合作在原私有制的基础上,用集体的力量去解决生产上的各种困难,所以容易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其次,各级党组织的宣传和发动,对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进行了正确的引导,促进了各地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蓬勃开展。第三,由于农业互助组坚持自愿、互利、民主管理三大原则,组员的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农业生产出现增产增收的喜人现象。

1954年5月27日,县委办公室《简报》总结星烽社、百花社在春耕生产中显示的优越性;(1)、由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可以按土质因地种植,克服“吃啥种啥”的缺点,提高土地的利用率。(2)、统一合理使用劳力,克服了互助组抢工抢时的矛盾。(3)、分配上,除了土地分红外,实行计工取酬按劳分配的办法,大大激发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4)、由于劳动率的提高,能抽出更多的劳力和时间去进行副业生产。(5)、能按国家计划进行生产。(6)、统一经营解决了贫困户缺牛、缺种、缺肥料、缺劳力等生产上的困难。

1954年5月,全县合作化运动进入以办初级社为主带动互助组大发展阶段。5月28日,县委发出《关于1954年秋季新建农业社试点计划》,决定扩大初级社试点面,除了抓好星烽社、百花社外再试办14个初级社。县委要求各级切实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切实贯彻“合作化推动生产,生产推动合作化”的原则。指出,试办的初级社“只准办好,不准办坏”。6月7日,又发出《关于1954年秋冬两季和1955年春季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要求今秋明春办42个农业社。根据这些计划,6月10-17日,县委举办互助合作训练班,互助组长及建社骨干355人参加学习。各级党政组织加强领导,积极工作,到11月建起了北城、亭峰、红桥、花桥、新光、花池、黎明、火焰、西山、光芒、百家、柳溪、黄桷、新兴等14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1月30日至12月7日,对全县16个农业社进行了全面的整顿,健全各种制度,改进经营管理,克服了建社初期的混乱现象。

11月21日,县委办公室发出《关于整顿农业社的意见》,要求对试办的16个初级社进行整顿、巩固、提高。目的要求:(1)、通过解决统购统销中的思想认识问题和遗留问题,提高社员的社会主义觉悟,进一步认识统购统销的正确性与必要性,树立爱国的观念。(2)、解决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主要是解决不服从社的决定,不服从社的调配,不投资,不爱护公共财产,不按质量标准完成劳动生产任务等问题,帮助社员树立当家作主爱社的思想,克服“长年(工)”思想。(3)、解决生产管理上及财务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建立各种制度。(4)、解决扩建社后有碍生产的遗留问题。总的要求是:提高社干部和社员的思想觉悟,坚定办社信心,积极搞好小春生产。整顿农业社的工作已于11月13-19日在南附乡的百花、花桥、红桥3个农业社搞了试点。23日,县委农业社代表会议之后,整社工作在面上推开,12月7日基本结束。整顿农业社的工作与统购统销紧密结合,与生产建设紧密结合,先打通党团员、社干部的思想,总结农业社的优越性,然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基本克服农业社中存在的混乱现象。

11月29日,县委发出《关于统购统销小春生产进一步作好二期建社准备工作的意见》。要求把巩固现有社、提高互助组,抓好小春生产、统购统销等工作结合成一个整体任务进行工作,做好二期建社准备。(一)、进一步选择审查已确定的建社对象。建社的条件:(1)、有公道能干的领导骨干,要求有社长、副社长、会计;(2)、互助组基础较好;(3)、群众有要求,目前的小春生产搞得较好;(4)、积极完成统购统销任务。(二)、培养建社对象。一方面培养骨干,统购统销是对骨干的一次考验,挑选其中为人正派,大公无私,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生产知识的人进行培养。要注意贯彻阶级路线,具体的就是大力培养贫农中的积极分子。另一方面帮助建社抓好小春生产,因地制宜地制定生产计划,加强爱国主义的教育。(三)、加强对互助组的领导,为今后建社作好长期的充分准备工作。12月9日,县委在《关于今冬明春建社工作意见》中说,地委分配我县今冬明春建社43个。根据本县具体情况,分配给一区24个,二区12个,三区7个。其中,南附乡实现基本合作化。县委要求认真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新建社一般控制在28户左右,最多不超过30户;基本合作化的南附乡每社可在30-40户之间,最多不超过50户,保证不出废品。

农业合作化高潮 1955年7月底,毛泽东在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同年10月,全国范围内对报告和决议进行了全面的传达贯彻,加速了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

1955年3月2日至3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根据省委、省人民委员会的紧急指示和地委紧急会议精神,会议的中心内容是检查建立农业社中存在的问题,扭转盲目急躁情绪。会议在肯定前段建立工作成绩的基础上着重指出了一些偏激现象。第一,有些社没有按上级规定留足3-5%的自留地;第二,在劳地分配比例上,有31个社采用定租制,过份强调以劳为主和集体的利益。第三,1954年办起的一些老社,出现盲目养公有猪的现象,影响了社员的养猪积极性。第四,在农具折价、桑树处理、肥料价格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目前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要形式是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社”,做好“巩固现有社”的工作,始终抓着生产不放,深入贯彻“合作化推动生产,生产推动合作化”的原则,把搞好生产,保证增产、增加收入作为根本目的。会议明确了“巩固现有社”的具体措施:留足3-5%的自留地;切实搞好生产投资上的归还付息工作;劳地分益一律执行“劳6地4”或“劳5.5地4.5”的活租制;编排生产队,划定耕作区,制定统一合理的各种劳动定额,建立健全包工制。3月31日至4月1日,县委召开专门会议,对巩固现有社的工作进行了检查。

7月30日,县委发出《巩固农业社、整顿互助组以及催收征购工作中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意见》。首先,抓着夏季生产,弥补大春因遭受旱灾所受的损失。加强山溪、江河的防洪工作,积极开展夏季积肥、除虫,推广水稻苞期施肥。第二,巩固农业社应从总结农业社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做起,加强对社员的爱国爱社爱劳动的集体主义教育,推行或修订包工制,编好生产队,划好耕作区,规定统一合理的各种劳动定额。认真核算成本,勤俭办社,保证社员的收入。清理工分,结清帐目。第三,完成粮食收购、统销、公债任务时,严禁强迫命令和放任自流。要宣传贯彻“三定”政策,运用征购催收小组进行个别串联,召开欠购户座谈会等办法完成任务。

10月1日至15日,全县开展声势浩大的学习宣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的活动。经过三天集训的170名宣传员深入到乡村结合粮食“三定”工作,早晚用话筒进行广播,办黑板报,组织专门会议进行学习讨论,总结合作化运动中的经验教训,宣传“组织起来”的优越性。通过学习宣传活动,毛泽东的报告家喻户晓,不少农民纷纷报名加入农业社,涌现出许多建社组。农民把种子、肥料等投入组内,统一经营,农业合作化运动空前高涨,初级社迅猛发展,到年底新建社355个,加上原来的59个,全县共有414个初级社,入社农户达到60.18%。

10月5日至6日,县委召开14个老社管社干部会议,总结检查全县农业社收益分配、扩社问题、小春生产计划等工作。根据会议精神,10月7日县委办公室发出《关于巩固老社的几点意见》。(一)、社的收益分配:迅速搞清社的产量;纠正提留公共积累不符合地委指示原则的现象。(二)、扩社问题:平坝地区每社不超过100户,丘陵地区不超过原有农户的50%,山区不超过30户。严防坏分子混入社内。对上中农入社,必须交待清楚3个条件:一是入社后不能退社,二是入社后投资不能减少,三是闹过粮的要检讨。(三)、搞好小春计划和当前生产。

10月19日至20日,县委召开区委书记、乡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研究全面开展阶级规划的问题。会上学习了省委批转的温江地委《关于温江县三圣乡进行合作化全面规划的情况报告》和中央批转的福建省委关于合作化问题的报告。讨论了处置家庭经济较为富裕的党员干部的政策界限,在农村依靠什么人和阶级规划的目的意义等问题,研究阶级规划的具体作法。会议转发了县委驻南附乡工作组提出的《南附乡关于进行阶级规划的参考标准》,即生活富裕,生产资料亦较充足,每年收获除去国税和生产生活所必须支出外,尚有余粮余钱者为老上中农或新上中农;生产资料不足,生活不富裕者为老下中农或新下中农。生产资料缺乏,现有生产水平仍不高,或受天灾人祸,生活仍困难者为贫农。10月27-29日,县委再次召开区委书记、乡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检查阶级规划及粮食“三定”工作,重点研究今后的阶级规划工作,讨论合作化规划和生产规划。这次阶级规划不是划分成份,是为了认识农村的阶级变化,克服排斥贫农,强迫命令的作风,进一步巩固发展农业社。

11月26日,县委接省委书记李井泉关于开展建社工作的指示。县委迅速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进行传达贯彻,要求大力批判党员中的富农思想,迅速排出建社骨干,十天搭起建社架子。12月5日,县委发出《关于执行农业生产合作社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意见(草案)》。《意见》对入社条件、土地评产入股、生产资料处理、互助组转让、股份基金、副业生产入社、收益分配、组织领导等问题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在“关于社员入社条件和成份问题”中,《意见》指出:“社员必须完全自愿,不仅个人自愿还必须全家自愿。”“凡是年满16岁的男女农民,或者能参加合作劳动的别的劳动者(例如手工劳动者和会计人员),自愿申请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过社员大会通过就成为社员。”“在吸收社员成份上,目前一两年内应当是:(1)、贫农;(2)、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3)、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地主、富农、商人、新富农,一律不得入社。”“社员有退社的自由,社员退社的时候,可以带走他私人的生产资料和所交纳的股份基金、生产投资。”12月6日,县委又发出《关于建社工作第二、三、四阶段的工作安排意见》。《意见》说,根据目前各乡情况看,均在12月8日前可搭起社的架子。接着必须解决的问题是迅速把社内生产纳入正轨,尽一切努力缩短建立初期生产的混乱现象,确保建社第一年就能达到增产10%以上,用活的事实充分显示农业社的优越性,以便明年更好地吸收富裕户入社。同时,要着手处理入社的具体问题,制定大春生产计划,实行大包工等。

12月24日,县委发出《关于执行省委紧急指示的意见》。(一)、自留地问题。凡未留足3%的社一律补足,已留3%的社,如个别社员因人多或养猪多,在不超过5%的原则下,可适当多留,以解决猪饲料的困难。(二)、劳地分益比例问题。一律实行“劳5.5地4.5”或“劳6地4”的活租制的分配办法。全县尚有5个社“劳6.5地3.5”,1个社“劳7地3”,应改过来。(三)、在制订大春计划上,要控制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大春收入的25%,超过的要报批。(四)、猪饲料问题。按省委指示,母猪饲料留少了,由25公斤增至50公斤,养母猪可到粮食公司或合作社购买。(五)、在基本建设上,有的社盲目进行,今后凡基本建设投资在10万元以下者,须经社委会研究,社员大会通过;10-20万元者由乡党支部审核,报区委批准;超过20万元须由乡审核,县委批准。

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建立 1956年1月,星烽社和百花社分别扩大农户,率先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变成“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星烽社由建社初期的17户扩大到616户,下设4个区队,13个生产队,45个小组;百花社由5个老社和9个新社合并而成。全社农户863户,3870人,耕地4077亩,耕牛205头,公有猪49头。两社均取消土地分红,把耕畜和大型农具折价归公,产品分配全部采取按劳分配形式。

2月10日,县委发出《关于执行<地委二、三月份社会镇反工作的指示>的意见》。《意见》说,农业合作化、农业生产、征兵、对私改造、水上合作化等工作正在紧张进行,阶级斗争必然更加尖锐和复杂,必须继续加强社会镇反斗争,严厉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意见》说,镇反重点在12个未触动的落后村、2个边沿山区乡和复杂的场所,水上和在建高级社的地方。

2月19日,县委农工部根据南附、东附、复兴、天池4个乡的检查,通报农村社员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在制定生产计划上,未充分发动社员讨论,未形成社员的实际行动;计划空洞、不可靠,无确实的生产措施;指标偏低,不完善。农业社建成后,执行互利政策不够或不及时,肥料价格几次调整仍偏低,生猪大量减少;处理自然肥料,产生了排斥贫农的现象;耕牛折价入社后,饲养管理和饲料解决不当;小春包工包产出现压低产量的现象;劳力组合不合理,分工不平衡,有的社评工记分混乱。在小春生产、兴修水利等方面都有程度不同的问题。

同日,县委发文安排农业社工作 (1)、1956年增产指标,“新建社为三十(百分率,下同),老社为四十,集体社为五十”,副业生产(包括社员私人副业在内)达到总收入的20-30%。(2)、包产问题:凡增产指标在三十至四十者,包计划产量的九十五;凡增产指标在四十一至五十者,包计划产量的九十;凡增产指标地五十至六十者,包计划产量的八十五;凡增产指标在六十以上的包计划产量的八十。包产以后实行奖惩。(3)、对已选上的小娃娃社长、会计,要立即改换或增选,选那些有农业知识,有威信的中年人参加管委会。可从城市贫民中的青年学生中动员一部分积极分子到农业社中当会计。要根据情况,确定社干部的误工补助。(4)、耕牛折价偏低的应坚决纠正,价格标准按一年四季平均价格为准。(5)、凡是生产股份基金未分摊下去的,一定要分摊下去。(6)、解决好老社分配中的遗留问题,贫苦社员分了口粮倒补的现象,要采取各种措施落实。(7)、制定社章。(8)、做好老社转帐,新社建帐工作。

5月25日,县委《关于当前农村工作的检查报告》说,在全县合作化高潮的基础上,紧急转入紧张的春耕生产,先后进行了编制生产计划,推行包工包产,整顿巩固社的工作。指出:目前,水稻、棉花均完成计划面积的90%以上,技术规格基本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肥,特别是中稻底肥施得不足。在副业方面,由于乡领导抓了农业,放松了副业,指标保守,这是普遍现象,90%的社副业收入在总收入的20%以下,还有59个社仅占10%。《报告》指出了农业社存在的问题:(1)、大部分农业社未编制好农副业、财务收支、基本建设、劳畜力调配四个计划,有的计划不切合实际;(2)、包工包产虽然90%的社推行了,但工作粗糙,没有签订承包合同,有的指标包得不合理不统一;(3)、社内劳动组织存在问题,劳动力没有充分发挥,劳动生产率不高;(4)、财务管理方面,贯彻勤俭办社方针不够,铺张浪费大。

5月28日,县委发出《关于大力发展副业生产的意见》。要求平坝高级社每户社员增加纯收入80-100元(包括社员家庭副业收入),丘陵高级社每户增收100-120元,山区高级社每户增120-150元;平坝初级社每户增收40-60元,丘陵初级社每户增收60-80元,山区初级社每户增收80-100元。具体要求:平均1.5人一头生猪;每人1.2只鸡,高级社发展公有鸡300-500只;每人1只鸭,其中农业社的公有鸭每人0.5只;羊,丘陵每8户1只,山区每2户1只;牛,不分地区,要求70%的母牛配种;蜂,每社1桶;兔、蚕、茶、其他副业、手工业、土特产、药材等,根据产销情况积极发展。

高级社的管理 1956年6月,建立高级社进入高潮。6月1日,县委发出《关于秋前发展农业社的意见》,要求作好转高级社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意见》指出,在进行规划建社时,平坝掌握在300户左右,丘陵250户左右,山区150户左右。新建初级社应按高级社的规模来建。《意见》确定,秋前新建30个初级社,每社要有100-150户。6月25日,县委要求在秋季新建41个高级社,加上星烽社和百花社,使高级社入社农户占总户的56.4%,做到乡乡有高级社,其中南附乡高级社化。随即,县委举办高级社骨干培训班,准备担任高级社干部的246人参加培训。会上,县委提出建立高级社的步骤作法,并以正式文件下发。要求分秋收前和秋收后两步,每步分段搞好建社工作。并注意几个问题:(1)、转社工作必须与贯彻勤俭办社、开展生产运动紧密结合,不能脱离生产孤立地搞转社工作,必须通过转社工作来推动生产。(2)、在转社中必须认真执行自愿的根本原则。办高级社,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农民会有所顾虑,在转社工作中不能强迫命令,强拉农民入社。(3)、作好生产资料公有制工作,正确合理地处理各项经济问题。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必须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的精神提倡老社照顾新社,先进社照顾落后社,充分协商解决。(4)、防止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9月25日,县委根据中央制定的高级社示范章程,参照地委高级社教材,制定了《关于转社并社具体问题处理方案》。这两个文件的下发使高级社的发展迅速达到高潮,“联并加转”是建立高级社的主要方式。高级社取消了土地分红,把耕畜和大型农具折价归公,产品采取按劳分配。高级社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社长、副社长、委员若干人组成,下设区队、生产队、工作组;以队为生产单位,实行包工包产、包费用,年终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由社统一分配。

7月7日,县委发出《农业生产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第一,履行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保证完成农业税和国家统购农业品的任务。第二,根据农业社发展生产的需要,提留一定数量的生产费用,按增产幅度提留一定数量的公积金和公益金。第三,合作社向国家交纳的负担,包括公粮、自筹水利粮,加上合作社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总共不得超过全年农副业总收入的30%-40%。第四,分配给社员的部分,一般社不得低于全年农副业收入的60-70%,增产较少的社不得低于全年收入的65-75%。县委强调,做好农业社的收益分配工作,保证90%的社员增加收入,其余的10%也不能减少收入。

8月13日,县委驻百花高级社工作组向县委报告百花社的管理工作。百花社自转为高级社后管理一直混乱,党团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消极情绪没有克服,不少社干部纠缠在个人问题上,工作被动,流行着“管他对不对,秋后少不了每人口粮420斤”的思想。社员出工情绪低,不关心集体生产,侵犯公共利益,不顾做工质量,不服从调配,旷工等违纪现象较严重。责任制普遍没有建立,社员中普遍存在抢工图快,择工择业,造成生产中的严重损失。耕牛归公后,死去青壮年牛6头,集体公养猪又瘦又弱。

8月18日,县委批转公安局《关于吸收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入社的意见》。县委批示:在摸清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思想情况后,吸收入社,在农业社的监督下劳动改造。公安局的《意见》说,全县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2804人,从4月下旬起,各乡分别进行了规划评审,经过审查已吸收2444人入社,占87.28%。尚有357名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计划在明春吸收加入农业社。

9月1日,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1956年农业税征收工作的意见》。指出,1956年是农业合作社的第一年,农业税的征收仍在原评审年产量的基础上依法计征,依法减免,地方自筹比例增加为14%,其中7%留县,7%上解省财厅统一使用。专署分配农业税任务712万公斤(黄谷)。征收品种以稻谷为主,在不影响国家粮食征购总任务的原则下,折征人民币140万元,玉米35万公斤。高级社以社为单位计征,初级社仍采用按户计征。

10月9日,县委发出《关于解决当前农业社干部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高级社比初级社户数、人口、土地增多,新的内容增加,经营管理较复杂,必须有政治觉悟高、工作热心、有领导能力和政策水平的干部来担任领导。目前,一些社干部认为农村没有前途,要乡上介绍进工厂,有的外出自找工作;有的闹名誉地位,愿当大干部;取消土地报酬后,有的思想顾虑多,怕误工,怕减少收入。为此,县委要求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作用,加强党团的政治思想教育;安定干部情绪,作好干部安置工作,社干部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应适当调工,同时应讲明误工补助也是报酬。

10月31日,县委办公室通报农业社情况。全县秋季转并成高级社44个,初级联社49个,初级社15个。这一年秋天转并的高级社出现混乱现象:(1)、社干部只管小社,不管大社;或只管大社不管小社。(2)、社干部闹名誉地位,不团结;或社长包办。一些社干部不愿多搞工作,放松了社的领导。(3)、未及时解决贫困社员生活上的困难,因而生产情绪不高。(4)、有的社为了保证社员增加收入,不安排做满分的社员干活。(5)、有的社未及时解决大社生产上所需的资金、耕牛等问题。(6)、社员干活抢工图快不顾质量。(7)、社干部缺乏领导大社的办法,仍用原领导小社的办法领导大社。针对这种情况,县委从12月起在农村开展了以增产节约为中心的整社运动。

11月14日,县委批转县委工作组、南附乡党总支《关于南附乡沙河高级社改变组织形式后对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报告》,要求各地参照执行。沙河高级社是由5个初级社,再吸收周围个体户,“并合开转”而成的。转社后生产迟迟不能纳入正轨,出现混乱。后来,县委工作组、南附乡党总支将高级社改名为高级联社委员会,实行松散领导,退回原初级社搞生产,按原来的小社范围活动。

发动机关干部投资农业 1957年3月14日,县委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发动机关干部帮助家庭向农业社投资。县委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1)、机关干部家庭倒贴或欠生产费用的,干部可本着节约的原则帮助家庭向社交纳。(2)、机关干部家庭已投资,而社内生产资金还未筹足者,亦可向社投资。(3)、机关干部家庭不属农业户或家住外县的,在自愿条件下向本县迫切需要解决生产资金的农业社投资。投资款项按信用社利息付给,按期归还。截止3月24日,388名干部自报向社投资7600多元。

10月24日,县委批转县委农工部《关于农业社全年收益分配工作步骤的意见》。决算分配分4步进行,11月底完成。第一步,宣传动员,贯彻政策,训练干部,提高思想统一认识;第二步,落实生产,清理各项财务账目;第三步,制定分配方案,计算到户;第四步,公布结果,总结生产成绩、经营管理的经验、合作化的优越性等。12月23日,县委再次批转县委农工部《关于加强农业社分配决算工作的意见》。(1)、各乡党委(总支)必须加强对分配决算工作的领导。(2)、必须坚定不移的查实产量。(3)、凡是搞清产量的社,立即决算分配。(4)、合作社的公共积累必须扩大,一般应提留总收入的10-15%,超过15%也可。(5)、认真做好粮食储备工作,按多劳多得的原则分户立帐,集体保管;公有储备、私人储备粮之和不得少于余粮的80%。县委要求次年1月中旬结束这项工作。

青神就农业合作社向毛泽东主席报送的典型材料 1957年12月20日,县委向毛泽东主席报送两篇农业合作化的典型材料:《青神县南附乡1957年全乡农业生产水平超过富裕中农平均粮食亩产806斤的经验》,《青神县北附乡柳溪社粮食亩产1072.5斤的经验》。南附乡是县委工作的重点乡,1954年春开始建社,同年冬实行初级形式的合作化。经过1955年冬的合作化高潮,于1956年秋实现高级社化,共有25个农业社,入社农户占全乡农户的99.7%。1957年实现粮食亩产403公斤,总产比1956年增产9%,全年涌现出粮食亩产450公斤以上的农业社3个,400公斤以上的14个,农副业实际收入达到人平78.6元,超过了富裕中农的水平。南附乡两三年超过富裕中农生产水平的主要经验:(1)、大力兴修水利,扩大灌溉面积。1956年冬到1957年春乡党委向丘区农民提出“改变自然,改旱地为良田,变车水为自流”的口号,组织1300多人逢冲筑坝,遇水截流,兴修1口蓄水226,247立方的大水库和两个山湾塘,扩建塘、堰、沟渠28处。平坝地区普遍加强了沟渠培整和用水管理,推行新法包田,浅水灌溉。(2)、大胆施用磷肥,增养猪只,提高作物施肥量。1957年南附乡施用磷肥9万多公斤,制成“混合肥料”和“发酵堆肥”,施用于7500亩田地,粮食作物获得不同程度的增产。猪只有很大程度的发展,比1956年增加56.6%。(3)、扩大双季稻,提高复种指数。(4)、大胆实行技术改革,普及推广先进经验。在技术上改迟播为早播,改土种为良种,改适当密植为密植,改重作为轮作,突出抓住防治病虫害。(5)、加强经营管理,坚持勤俭办社。(6)、发展多种经济,增加副业收入。结合绿化,大力发展蚕桑,鼓励社员发展小家禽,北附乡柳溪农业社1957年粮食亩产557公斤。春耕季节党支部提出“为实现亩产粮食1000斤(500公斤),增产更多的粮食支援国家工业化建设而奋斗”的口号。在生产中改地为田,变低产为高产,改沙地为好地,变薄土为厚土;改三熟为五六熟,高达七八熟。始终抓着季节,适时播种;因地制宜,选用良种;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单产;发展生猪,增施肥料;加强经营管理,合理组织劳力;改进领导方法,开展合理化建议等环节。

青神县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从建国到完成用了七年时间。这一改造实现了将农民私有制改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深刻的社会变革,这是历史性的壮举,它为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一定基础。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功绩和主要经验 一是土地改革后,采取先合作社,后高级社,“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把农民的积极性引上互助合作道路。二是农民是个体劳动者,改变小生产私有制,必须采取谨慎和逐步过渡办法。合作化过程中强调遵循自愿互利和典型示范原则。采取从临时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的形式,逐步提高农民的觉悟,用具体事实,证明组织起来的好处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农民真正认识和接受集体生产的方式,习惯、避免由于生产关系突然改变而引起生产力的破坏。二是采取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限制并逐步消灭富农经济的阶级路线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使运动顺利发展,争取了农村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拥护。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流、方向是正确的,成绩是主要的。但也出现了一些偏差缺点,主要是运动发展过快过急,工作过于粗糙简单,形式单一化;有部分地方靠强迫命令,入社物资归公范围过宽,作价偏低不合理;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干部经验不足;忽视社员个人利益,个人专长和家庭副业,把集体经济、集中管理、集体劳动和分散的生产、管理、劳动对立起来等等。这些都影响新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化是党领导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党领导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要教训在于,农业合作化运动越往后期越着重消灭私有制度的意义而对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根本目的反而重视不够了。这是值得在以后各项工作中很好地思考的。

三、对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中脱胎换骨而建立的。在中国的历史上,手工业历史悠久,行业众多,产品多样,同城乡广大消费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个体手工业的生产分散落后、产量少、成本高、设备简陋陈旧,在生产和销售中遇到不少困难,并且受到私商的剥削。同时,小商品经济是不稳固的,如果任其自发的发展,也会是少数人发财,大多数人破产,导致两极分化。因此,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与农业合作化类似的逐步过渡步骤,先从供销社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发展到生产合作社。采取的经济形式是:从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社,再发展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对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1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全县开始。1月4日,县委制发《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规划》称:全县有手工业36个行业,632户,945人,1955年产值61.94万元(其中,已经组织起来的258人,占27.5%)。交通运输业:木船130支,920.7吨,船员95人,船主3人,工人285人,售票员19人。私营零售商业:708户,从业846人,资金3.56万元,零售额:136.09万元(已纳入经、代销200户,合作小组4户)。饮食业:300户,从业257人,资金0.85万元,零售额29.50万元。服务业:16户,从业224人,资金0.97万元,营业额8.93万元。县委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分期、分批、分片、分行业建立生产合作社、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生产小组和商业合作小组等。4月15日,县委又制发《对10人以下小型工业企业的改造规划》。《规划》说,全县10人以下3人以上小型工业企业9个,从业人员10人,工人57人,资本1.4万元,产值13.84万元。9个企业中,油坊5个。县委计划将油坊组织全行业公私合营,糖坊由供销社接收,制铧、木器和砖瓦带进手工业生产社。2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进入高潮。到年底,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业已达90%左右。在对资改造中,县委贯彻中央的精神,一是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有偿地而不是无偿地,逐步地而不是突然地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二是改造他们的同时,给他们必要的工作安排;三是不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且对他们中间积极拥护社会主义改造而对这个改造事业中有所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以恰当的政治安排。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后期,出现了一些缺点和偏差。主要是过多过急不加区别地在实行合并和集中时,完全否定一定条件下特殊行业个体存在仍然是必要的;分配平均主义倾向严重,否认劳动技能和体力差别。因此,挫伤部分手工业者的积极性,影响手工业产品质量的提高,花色品种和服务网点减少,由此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某些不便。

1956年3月17日,县委制发《青神县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规划方案》。(1)、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1955年手工业从业人员743人,已加入手工业生产社组158人,占21.27%。1956年计划组织706人加入社组,占95.02%。1957年计划达到100%合作化。(2)、半机械化、机械化的发展速度:手工业的服务方向主要是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特别是试制打谷机等新式农具和械器、车辆修配等。根据可以实现半机械化、机械化的行业和技术条件、设备、生产能力、基建投资等情况,计划1956年实行机械化的达到4.58%,1957年达到10%,1962年达到60%。

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 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形式的逐步过渡,最后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在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重点是利用和限制,采取的主要形式是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把他们纳入国家的计划经济轨道。但这些企业的生产资料和经营权仍掌握在资本家手中。1953年6月,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意见》,确定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即主要通过有计划地发展公私合营,从企业内部进行改造。1955年11月,中共中央召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中城市党委负责人会议,讨论中央提出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会议指出,现在已有充分的条件和完全的必要,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实行全部或大部份公私合营阶段,这是由资本主义所有制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中央还决定,对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实行赎买的办法。

1957年5月26日,县委批转财贸部《关于委派公方代表加强对合营企业领导的意见》。财贸部的《意见》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资方人员丧失了企业的支配权,积极参加劳动。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基本消灭了。企业改造完成之后,人的改造就显得非常突出。目前出台(包括合作)企业的问题很多,有的还很严重。有的私方人员说:“合营没有合作好,合作不如单干强;”不少私方人员不爱护公共财产,以至贪污盗窃,挥霍浪费;有的抬价杀价,投机倒把的旧习惯有所抬头。县委根据财贸部意见,选派“政治上可靠、立场稳、作风正派,有一定文化理论水平,并且有相当实际工作能力的干部”到合营企业工作。大行业且情况复杂的每个行业派1人;行业小便于管理的,每2-3个行业派1人。

全县顺利实现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私营企业的职工,彻底摆脱了资本主义的束缚,解放了生产力,带来了劳动生产率的大提高。

“三大改造”的意义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对手工业的改造,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三大改造”完成后,农民、手工业者劳动群众个体所有的私有制,基本上转变成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公有制,资本家所有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基本上转变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公有制,加上国有经济的巨大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经居于绝对统治地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起来。到1956年社会主义革命任务已基本完成。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阶段。这一伟大的历史性胜利,是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社会主义改造伟大的历史胜利,充分表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当然,在改造过程中有缺点和偏差,如1955年夏秋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改造过急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但是,有两条基本事实必须看到,消灭私有制这样一个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第一是在保证国民经济基本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完成的,第二是在得到人民群众基本上普遍拥护的情况下完成的。总的看来,党对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成功的。

四、机关内部肃反运动

1956年1月,为期两年多的内部肃反运动在全县开始。1月4日,县委制发《对区级以上机关内部肃反斗争的准备意见》。《意见》中说,全县共有干部688人,其中留用人员39人,军队转业23人,本地招收626人。由于干部的来源不同,加以在解放初期任务紧迫,制度尚不健全,使一些坏分子乘机打进了革命队伍,有的已经窃取领导职位,区以上机关共有反革命分子或反革命重大嫌疑分子41人,占干部总数的6.02%;本人历史虽无问题或有一般历史问题但和反革命分子关系密切者150人,占22.02%。两项计191人,其中党群18人,政法27人,财贸106人,文教卫生40人。《意见》要求重整力量收集材料,100天内搞好肃反的准备工作。1月24日,县委对1956年的肃反运动进行规划,制定安排意见:参加1956年肃反运动的是党群政法、财贸、学校等单位的人员724人,计划分两批来搞,第一批4月初开展,第二批秋前进行。随后,经地委批准,成立指导肃反运动的县委五人小组。由县委书记范从美、副书记乔兴、常委魏金熙,以及县委委员刘文玉、许汉城、樊启中等组成,乔兴任组长。五人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五办”。“五办”有数十名工作人员,最多时达170多人,按系统或工作性质分组办公。1957年下半年,第一、二期肃反结束后,随即继续在村小、工商联、剧团、农场、打米厂、油坊、屠场、搬运社、渡口和场镇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第三、四批肃反。运动中,县委贯彻“一个不杀、大部不捉”、“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等方针政策。到1958年运动基本结束时,全县甄别定案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116人,其中,特务间谍63人,反动党团骨干21人,土匪1人,国民党党、政、警、宪人员中的反革命分子24人,敌对阶级中的反革命分子2人,其它5人。同时,对清查出的反革命分子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国民党军统特务分子郑伯如(1959年4月9日在眉山被处决)即是在肃反中清查出来的。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曾多次率领特务搜捕中共领导干部、共产党员、进步人士,1949年12月22日在成都金牛坝秘密杀害毛泽东的族弟毛泽润等5人。

1956年4月,县委开始审干工作。县委组织部审干办公室按照收集材料、查阅档案、审查问题、分类排队等程序,经过9个月的工作,列出审查对象140多人(占干部总数的19.12%)。根据中央制定的审干政策界限,县委对这些审查对象的政历等问题,进行严格的审查结论,属于肃反对象的移交“五办”处理。

6月2日至7月3日,县委组织县区机关干部487人(约占机关干部总数的64%),参加“五人小组”举办的第一期脱产学习班,在县区机关干部中集中开展第一批肃反斗争。整个学习分为认识目的意义、明确方针政策、忠诚老实、和平谈判、小组斗争5个阶段。县委副书记,“五人组”组长乔兴分别作国际国内形势和忠诚老实的报告,并主持学习中央“十八人小组”《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破坏分子的解释及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草案)》,解答有关问题。经过目的意义、方针政策、忠诚老实教育后,学习班按系统把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划分为党群政法和财经两个口,组成36个小组,进行和平谈判,开展小组斗争。肃反学习结束时,“五办”共收到检举揭发、坦白交待材料近千件,确定18个清查对象。用基本相同的办法,于1956年11月开展第二期肃反学习,1957年开展了第三、四期肃反学习。土地改革和其他各项民主改革的胜利,使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更加巩固,使恢复和发展经济的工作有了必要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第五节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全面完成

1953年,国家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这个计划是和平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计划,是实现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大步骤。

1957年12月,全县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1957年的经济建设是50年代最好的一年:出现粮食平均亩产400公斤乡1个,500公斤社3个,450公斤社6个,400公斤社37个。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878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514万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前的1952年增长66.3%,年平均递增10.7%;工业总产值364万元,比1952年增长16.4%,年平均递增3.1%,超过国家下达第一个五年计划粮食总产指标的21.92%。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经济建设上取得的成就,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三大改造”的完成和“一五”计划的顺利实现,说明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并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为党有可能实现工作着重点的完全转移,开始全面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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