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价格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日期:2016年04月08日  来源:发改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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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改革背景和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定价机制的精神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大政府定价减、放、改力度,在前期已经较大幅度取消和放开一大批价格收费项目基础上,继续有序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尽快实现所有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价格支持体系,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有效发挥,“保两头,放中间”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形成。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围绕制约经济升级转型的突出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形成能够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资源环境价格体系。积极推进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价格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1、深化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政府定价范围严格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及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对已经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政府定价项目放开由市场调节。放开了烟叶价格、工业用盐价格、非居用水价格、非居用气价格、水电气安装和维修价格等,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了对电信业务资费、电视安装收费、安防工程收费、水文专业收费、邮政服务收费、部分气象收费、土地地籍测绘收费、农业系统服务收费、民办教育收费等项目和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如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等,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

出台了《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版)》,政府定价范围大幅缩减,定价种类由15种(类)减少到8种(类),减少约46%,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17项,减少80%左右。对保留的定价项目清单化,逐项明确具体定价内容和范围。

2、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非居民用天然气存量气、增量气实现价格并轨,大力推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阶梯电价已于2012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阶梯气价已于2015年在我县实施,阶梯水价正在实施中。放开了非居用水价格和非居用气价格。四是落实医药价格改革政策,稳步推进落实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政策,取消了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五是推进教育收费改革。全面放开了非学历教育收费。六是推进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改革。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完善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10号)

下一条: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公布青神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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