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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办年度工作计划

  
日期:2015年07月06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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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政府办工作总体计划: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十三届第五次党代会、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管理保障、示范窗口作用,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全面提高办公室工作的总体水平,为构建服务型政府作出新的贡献。

一、公文办理严谨高效

(一)严控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公文质量。严格公文办理程序,电脑专簿登记、签字流转,公文流转严格“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所有公文都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统一流转,所有来文必须经过秘书股登记建立收文台账,再按归口呈递,确保每一份文件都有走向图,都有着落。

在严格执行三级校核制确保公文质量前提下,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确保公文高效运转,做到文件不过夜,文件运转过程中,秘书股要随时与联系主任、随行人员加强沟通联系,该催办、督办事项要及时催督办。秘书股要对运转的文件进行整理,未流转的文件及时提醒尽快转出。重要的文件、急件等要做好提示卡,方便领导阅签,做到不能有任何文件弄丢,不能有任何文件漏签、漏登、漏发。会议通知及时,不能有任何会议漏通知、通知延误,做到每个会议通知到人并告知政府办主任。

(二)严控公文数量。除领导批示外,凡是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如可以用电话、协商、原件批回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发;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周知性公文在新闻媒体刊播,不再另发纸质文件;上级公文,如需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的,一律将原件翻印下发,确需发文的,报文单位必须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属于部门之间工作协调的事项、属于单个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和贯彻上级政府部门发布的公文的,除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再批转或者转发。

二、信息调研深入及时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各级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广泛地采编有高度、有深度、有参考价值的各类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增强敏感意识,强化名次意识,以“提质升位”为目标,及时编写各类信息,争取全年编发《青神信息》30期以上、报送省、市政务信息280篇以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争取发表调研类文章不少于5篇,努力让更多的调研成果进入县领导决策。做好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会务服务有关工作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

三、政务督查加大力度

(一)督查工作范围。

1.上级领导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及效果;

2.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4.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作出决定的落实情况;

5.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需要督查、落实并报告结果的事项;

6.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及县政府与各部门、各乡镇签订的各项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

7.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及影响全局工作,需要督查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8.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9.配合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局联合督查事项;

10.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督查程序。

1.督查事项的分解与下达。对需要由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交有关单位承办。对一般性督查事项,由督查室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办理。

2.督查事项的催办。督查任务下达后,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适时进行催办,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对重要事项或久拖未决的问题,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督查室与有关部门联合调查,并提出责任追究和处理建议。

3.督查情况的反馈。承办督查事项的单位,严格按照督查事项要求,按时将办理结果上报督查室。县领导重要批示件和重要督查事项的反馈材料必须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督查室汇总拟写汇报材料呈送县政府相关领导,对县领导重要批示事项,采用《领导批示督查专报》的形式向县政府有关领导书面报告。

4.督查情况的通报。督查事项结束后,督查室及时做好汇总、反馈和归档工作。对较为简单的督查事项,按承办单位上报材料,向有关领导作汇报后,材料归档;对于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事项,以《督查通报》的形式,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予以通报;对建议提案办理和其他督查事项,采用《督查专报》的形式,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予以通报。

(三)督查方式。

1.集中督查: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定期将工作推进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县政府督查室。对年初或两会下达的《责任分解》中,县政府领导要求抽查的事项,每月督查一次,在月初应明确抽查内容。督查结束后,督查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督查专报,根据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确定是否通报。对一般督查事项,督查对象须在7日内反馈情况,对个别情况较为复杂或特殊的事项在15日内反馈情况。因故不能按时反馈的,要向督查室说明原因并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2.重点督查:列入县政府每月或季度工作计划,具体由督查室对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督查,并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督查情况。

3.专项督查:由牵头单位在年初提出督查方案,包括督查时间、方式、督查组人员名单等,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县政府督查室备案。督查活动结束后,牵头单位要根据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政府领导审定,由督查室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紧急批示件特事特办,严格按规定时间反馈相关信息。

(四)督查结果运用。

1.县政府督查工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2.重要督促事项的完成情况报县政府相关领导,并通过一定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应急值守狠下功夫

一是抓好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完成乡镇、村(社区)、学校、医院、规模企业五大类别的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二是抓好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信息报告责任,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三是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的调度,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四是抓好政府系统应急值班工作和热线办理工作。

五、法制工作务求突破

(一)严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

落实《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审议。落实《眉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民商事行为责边界,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三)深入推进突出问题整改。

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向社会公众征集在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中筛选1—2件群众和社会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部门、整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大力提升复议应诉能力。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普遍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吸收外部力量参与案件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保障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文书。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培养选拔一批思想素质好、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行政工作的人员从事复议、应诉工作。

(五)全面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

县政府与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政府法制办会同政府督查室对《依法行政责任书》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日常和年终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绩效管理的依据。

(六)全面提高法治工作能力。

按照《青神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规定》要求,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讲座,提高新形势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办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资深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健全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畅通政府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六、民生工作扎实开展

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总体思想,树立“保障基本民生、搞好底线民生、关注热点民生的”工作理念,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创业富民”十大民生工程及市20件民生大事和突出办好“棚户区”改造等十件民生实事。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其中省定项目81项,市定项目50项,县定项目10项。

(一)密切对上沟通衔接。针对尚未下达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的民生工程项目,进一步督促项目牵头责任单位与市级主管部门衔接,密切关注项目动态,争取尽早明确任务,尽快组织实施;对近期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要迅速分解落实,明确验收标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锁定省市县已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查、算、补,落实工作举措,对未开工建设项目要不断优化和跟踪前期工作审批流程,快速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形成工程实物量;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逐一分析原因、增添举措,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三)加大宣传打造亮点。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项目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实施成效以及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和支持度,让广大群众更好地参与民生、支持民生、受益于民生。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查。严格按照《青神县民生工程考核奖惩办法》(青委办〔2013〕8号)实施考核,加大项目督查力度,坚持业务检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日常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盘点。每季度末向市民生办汇报全县民生工作完成情况。

七、智慧青神全面推进

(一)加快智慧产业发展。

1.支持集聚发展。依托电商协会,筹建青神县电商中心,承载“培训电商人才,聚集电商人脉,挖掘地方货源,指导企业运营,展示青神模式”的核心功能,推动电商集聚发展。通过电商中心,不仅培养电商本土初级人才,更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出高价钱,全力引进中高端电商人才,推动形成电商人脉圈。

2.扶持做大做强。一是大力发展电商新生力量,依托天虎云商,重点支持竹编竹艺电商聚合发展;二是鼓励传统工业企业拓展电商业务,“两化”深度融合;三是更加壮大优势网商企业,支持青神网商品牌走出四川、走向全国。

3.拓展覆盖领域。一是立足村级阵地和“宽带乡村”工程,重点打造一批集网络代购、刷卡消费、缴费取现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农家店。二是整合国际竹艺城、中岩寺、江湾神木园、红色西山纪念景区等旅游资源,启动“智慧旅游”建设。

4.加大引导力度。一是建立健全我县智慧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青神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三是启动《青神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四是精炼电子商务“青神模式”,喊响打造“全国知名电商县”口号。

(二)推进智慧政务升级。

1.着力牵头统筹。出台关于统筹加强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全县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管理,健全信息化项目台帐,逐步实现统筹管理、资源整合、互联互通。

2.做好基础支撑。要加强对通信运营商的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光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县100%的村实现光纤铺设,全面实施青神县“宽带乡村”试点工程。加快移动网络建设,完成全县95%的4G信号覆盖,重点实现全县农村主要干道和居民聚焦点的4G网络覆盖。彻底激活农户使用光纤宽带的内生动力,缩小城乡数字鸿沟,真正惠民富民便民。

3.升级政府网站。要对“智慧政务”汇聚口——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进一步完善网站的整体布局、页面风格,突出信息公开、熟练行权应用、深化政民互动、细化办事栏目。

4.强化制度规范。要制定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政策解答、协同联动的工作规程。完善政府网站设计、内容搜索、数据库建设、无障碍服务、页面链接等技术规范。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提高“智慧政务”管网用网水平。加强“智慧政务”的宣传与应用推广。

八、纪检监察常态化

(一)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查监督常态机制,即建立庸懒散浮拖专项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上班纪律、重大工程项目督查情况、关系民生工程工作、依法行政、应急处置工作等进行督查检查,推进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大信访案查办力度。强化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改进信访举报受理方式,健全网络、电话实名制举报,通过网络论坛、电子信箱、手机信息等举报渠道及时快捷地受理群众信访问题。主动排查信访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协助片区开展案件线索摸排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市长热线、县长热线、网上信访及县长信箱、信访件的办理力度,强化督查督办,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

(三)加强教育管理。一是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政新规及纪律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以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至少二部。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廉政团队活动二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四是利用干部小讲堂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2期。五是落实一名兼职廉政宣传员,负责信息和外宣工作,按时完成县纪委下达的宣传教育任务。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纠正和克服庸懒散浮拖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抓好作风建设。一是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弘扬良好风气。二是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三是加大慵懒散浮拖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四个当天”工作台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强化效能问责,着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五)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能,针对工作需要,协助政府办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共同制定有效措施,确保依法行政、高效服务。

九、外事台侨稳步推进

(一)加大对外交流,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组团参加韩国全罗南道潭阳郡举办的2015年潭阳世界竹子博览会,为2016年在青神举办的中国第九届竹文化节积累宝贵经验。

(二)认真严格办理因公出国(境)申请人的初级预审,杜绝公费出国(境)旅游。

(三)加强涉外、涉侨、涉台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妥善处置维稳事件;走访旅游中介、学校、企业,进行涉外宣传指导。

(四)严格按捐建协议,监管涉侨台项目的资金落实和项目使用情况,确保捐助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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