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现就全县重点地质灾害区域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地质灾害区域和典型
(一)瑞峰镇尖山村3组懒婆娘山,崩塌。
(二)瑞峰镇尖山村2组尖山寺,滑坡。
(三)瑞峰镇尖山村3组杨家碥,滑坡。
(四)瑞峰镇尖山村4组周大岩,崩塌。
(五)瑞峰镇尖山村7组马儿山,滑坡。
(六)瑞峰镇天池村6组吴大沟,滑坡。
(七)瑞峰镇天池村2组刘家碥,滑坡。
(八)瑞峰镇中岩村3组李家山,滑坡。
(九)瑞峰镇中岩村7组杨家山,滑坡。
(十)瑞峰镇中岩村7组黄果庙山,崩塌。
(十一)白果乡五嘉坝村7组过去山,崩塌。
(十二)白果乡栗子村1组长生沟,崩塌。
(十三)白果乡栗子村1组四方井,崩塌。
(十四)河坝子镇黄莺岭村7组刘家湾,崩塌。
(十五)河坝子镇黄莺岭村7组双碑儿湾,滑坡。
二、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以上重点地质灾害区域内,禁止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三、重点地质灾害区域设有明显的警示牌,请过往的群众和车辆注意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下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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