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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重点地质灾害区域防灾减灾工作的通告

青府通〔2018〕3号

  
日期:2018年04月20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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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现就全县重点地质灾害区域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地质灾害区域和典型

(一)瑞峰镇尖山村3组懒婆娘山,崩塌。

(二)瑞峰镇尖山村2组尖山寺,滑坡。

(三)瑞峰镇尖山村3组杨家碥,滑坡。

(四)瑞峰镇尖山村4组周大岩,崩塌。

(五)瑞峰镇尖山村7组马儿山,滑坡。

(六)瑞峰镇天池村6组吴大沟,滑坡。

(七)瑞峰镇天池村2组刘家碥,滑坡。

(八)瑞峰镇中岩村3组李家山,滑坡。

(九)瑞峰镇中岩村7组杨家山,滑坡。

(十)瑞峰镇中岩村7组黄果庙山,崩塌。

(十一)白果乡五嘉坝村7组过去山,崩塌。

(十二)白果乡栗子村1组长生沟,崩塌。

(十三)白果乡栗子村1组四方井,崩塌。

(十四)河坝子镇黄莺岭村7组刘家湾,崩塌。

(十五)河坝子镇黄莺岭村7组双碑儿湾,滑坡。

二、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以上重点地质灾害区域内,禁止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三、重点地质灾害区域设有明显的警示牌,请过往的群众和车辆注意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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