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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神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青府办函〔2018〕42号

  
日期:2018年11月13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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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青神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青神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平台建设使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建立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县政府办主任担任召集人,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县委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信息服务中心、中国电信青神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县级其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部门视情况需要确定参会部门。

二、议事内容

(一)学习贯彻省市县有关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

(二)分析研究和通报平台建设使用推进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布置落实阶段性工作和重点目标任务。

(三)分析研究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和工作问题。

(四)研究有关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的有关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的请示事项。

三、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授权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

(二)联席会议采取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三)县政府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是征求意见形成会议议题;会议通知的起草;议程及有关会议材料的准备和整理,并按程序报送召集人签发;会议有关会务工作;会议纪要的整理,经会议召集人或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或县长审签后印发;县政府督查室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检查督促。

(四)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应当连同处理意见报送牵头单位汇总,经召集人审定后,列入会议议题。对事先未做申报而提交的事项,原则上不予安排列入会议议题。

(五)各参加会议的单位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和要求,落实参加会议的人员,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和会议发言,并将情况反馈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未经召集人同意,不得缺席。

(六)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落实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

(七)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滞后的部门由县政府办主任约谈,其中,被国家、省、市通报,问题严重的,报请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约谈。

(八)每次联席会议召开时,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及时通报平台建设使用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严重的,责成其在联席会议上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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