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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神县妇幼保健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2022年03月18日  作者:吴松  来源:发改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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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院内停车收费的请示》(青妇幼〔2022〕1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文件规定,经市场调查、成本测算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一)汽车停放费标准:

1、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

2、30分钟到2小时(含2小时)2元/车·次;

3、2小时以上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车·次,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最高不超过8元/车;

4、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摩托车、电瓶车停放标准:30分钟以内免费停车,4小时内每车次收停放服务费1元,超过4小时的每车次按每5小时加收0.5元;不足5小时按5小时计费,每车次24小时内收费最高不超过3元;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免费范围:军(警)车辆及制式执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管护车、邮政车辆、殡葬服务车等车辆;车主出示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其他依法应当免费的机动车辆。

三、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必须在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泊位数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本批复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若国家、省、市出台各类停车场管理的相关规定,从其规定。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2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下一条: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神县高台镇百家池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相关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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