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发改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方案听证会的公告(二)

  
日期:2018年11月08日  作者:县发改局  来源:县发改局  点击:[]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县发改局决定召开建立我县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下午2:30

二、听证会地点

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依据、目的和原则

1、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26号)。

2、目的:加快建立完善我县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努力提高居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我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3、原则:保障基本需求、促进公平负担、坚持因地制宜。

(二)主要内容

1、实施范围。青神县范围内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对少数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合表用户水价标准执行。县供排水公司要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2、分档用水量确定。第一档: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每户每年180立方米(15立方米/月)以内(含180立方米)。第二档: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每户每年252立方米(21立方米/月)以内(含252立方米)。第三档:体现高品质生活用水需求,每户每年超过252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3、分档水价标准。根据我市其他区、县已制定的阶梯水价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我县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2.60元/立方米为基准价格,第一档为2.60元/立方米;第二档价格在第一档基础上上调0.30元,即2.90元/立方米;第三档在第一档价格基础上上调0.50元,即3.10元/立方米。

4、计价周期。以年度为单位(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水时间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按实际用水月份×每月分档水量(年分档水量÷12)确定水量)。用水量在周期之内可累积、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

5、阶梯水价计收办法。阶梯水价的计收实行超额累进制度,计算公式为:

居民生活用水缴费=第一档用水量×第一档水价+第二档用水量×第二档水价+第三档用水量×第三档水价

6、合表用户用水价格。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7、执行时间。拟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10人)。

王赛虎(盐关社区)、赵小建(兰沟村)、徐小红(龙女村)、明白仙(青神县城北路),许景琴(青神县大北街),陈善君(青神县新兴街),李建平(滨湖湾小区),华志坤(启明星小区2期),毛明祥(万象小区7期),李仲武(康苑新城)。

(二)经营者参加人(2人)。

张文伦(青神县供排水公司经理)

杨 超(青神县供排水公司副经理)

(三)专家、行业协会参加人(2人)。

张高彬(四川江洋律师事务所)

颜 清(青神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县人大、县政协、县党代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7人)。

帅亚平(县人大代表),徐立波(县政协委员),张志勤(县党代表),李 伟(县法制办),贺 勇(县水务局),张 磊(县住建局),邹 翔(县发改局)。

四、听证人名单

县发改局:杨长金、赵 洋、陈秀林、吴 松。

五、新闻媒体

眉山日报社青神新闻部、青神广播电视台。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7日

上一条: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据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召开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方案听证会的公告(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