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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民政局2015 年民政工作计划

  
日期:2015年04月08日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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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攻坚克难、追赶发展”的主基调,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干部队伍为保障,全面提升民政服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促进青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贯彻学习《社会救助暂行条例》,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建立清理复查制度,发挥低收入家庭经济比对系统在低保工作的作用;废止《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神县城市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神县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代拟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救助对象、救助比例、申请审批程序等,使城乡医疗救助惠及困难群众;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调标工作,由290元/人.月调高到300元/人.月,建立农村五保清理复查工作机制,确保应养尽养、应退则退。开展临时救助,做到救急、救难、托底线。加强敬老院管理,确保安全、有序运行。

二、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严格执行《眉山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范》。制定2015年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建防灾减灾应急示范村(社区)10个,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规范冬令春荒救灾款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三、加强社会福利、慈善工作

加快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进民间资金建养老床位,探索实践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工作,改造公办养老床位,建城乡日间照料中心。做好慈善会换届工作和孤儿身份核查核实和信息更新、孤儿监护协议签订;抓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和管理。做好受艾滋病感染儿童生活保障。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推动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及公益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公益金的应有作用。

四、加强优抚安置工作

加强优抚资金管理,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系统,做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四级联网工作。做好伤残评定和烈士评定工作。扎实做好涉军信访稳定工作。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7月底前兑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8月底前落实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岗位;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100%,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培训率达100%;完成伤残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务。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大力推进社会化拥军。做好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五、加强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健全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开展社区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和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建1个法制广场,加强地名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管理,根据上级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牵头完成仁青线,配合完成东(坡)青线市内县界联检任务,不断健全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社会事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执法,力争实现火化率稳中有升,实施全民惠民殡葬,推动1—2个乡镇建公益性公墓。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场所软硬件建设,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加强婚姻调解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推动大龄、特需儿童回归家庭。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进一步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软硬件水平。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宣传月活动。实现街头救助经常化,对流浪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实施主动的保护性救助,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七、加强老龄工作

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进一步完善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制度和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新《老年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助老氛围。全年开展2次以上的督导工作,并形成督导通报制度。加强县级老年大学建设和管理,实现“五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做好县老协、老年大学换届工作。新建乡镇老年学校2所。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结合老年活动阵地建设,促进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发展,规范达标率90%。继续做好基层老协参与空巢老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实施好“银龄安康行动”。全年完成1篇以上质量较高、有参考价值的老龄问题调研报告。

八、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结合部门实际,着力抓好民政事业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重点抓好各类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强化服务制度管理,建立完善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监护到位,责任到人,防止服务对象走失和监护不到位引发的其它责任事故。抓好民政信访、接访工作,对上访问题突出的民政服务群体,要做好情况摸排,准确掌握动态,组织开展教育、疏导、化解、稳控工作,千方百计稳控在当地,防止出现大规模集访事件。

九、加强民政宣传信息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

抓好民政网站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和各级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成果。强化乡镇民政办和局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争取项目,改善民政设施,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民政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民政基础巩固年工作。

十、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着力形成习惯、形成风气、形成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民政部门存在的“四风”问题。持续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加强对民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的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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