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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民政局2015年半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5年10月08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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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以来,全县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民政厅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创新、法治、发展”主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坚持“做牢基础、做实工作、做优特色、做响品牌”的工作思路,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促进全县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民生工作)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1—6月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8人,并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35人纳了城市低保。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低保金349.36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208.1元。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严格审核程序和公示制度,实行阳光作业,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对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人员情况进行复查,1—6月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92人,并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57人纳了农村低保。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低保金544.16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17.8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10元提高到2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标准由110元提高到120元。

二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033人,其中集中供养93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0%;2015年1月,根据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已将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300元。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1—6月,累计住院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065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68.23万元;资助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参和精减退职人员参合参保9811人,支出参合参保资金88.3万元。积极开展门诊救助,城乡累计门诊救助238人次,累计支出门诊救助资金8.28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4.20”芦山地震农房灾后重建任务,其中完成分散自建273户,统规统建1778户,加固维修4500户。

二是2015年春荒资金按时下拨到各乡镇,并督促乡镇按规定时间下发到受灾群众手中。5月下旬圆满接受了市民政局对我县冬令春荒资金的检查工作,。

三是规划并确定了5个乡镇应急物资储备点,与5个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组织乡镇的民政办负责人前往洪雅县学习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经验,积极指导应急物资储备点的建设工作,并完成了储备点物资购买的合同签订。

四是确定了瑞峰镇场镇社区创建《国家减灾防灾示范社区》,与瑞峰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积极指导创建工作,组织瑞峰镇民政办负责人和相关社区负责人前往文林社区学习相关经验。

五是加强了汛期防救灾工作。制定了汛期防救灾工作预案,加强了汛期值班,全局从5月1日起开始24小时值班。

(三)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双拥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走访慰问驻青部队、军烈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及两参人员,召开拥军优属座在谈会等。据统计元旦、春节期间我县共走访慰问军烈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及驻青部队人员共350余人次,慰问品、慰问金折合人民币20万余元。

二是优抚工作。对2015年优抚数据变化情况进行了更新、审核汇总,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身份认证率达90%以上。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为2359名重点优抚对象按时足额发放2015年第一、第二季度抚恤补助金共计569.7534万元;为全县1216名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金额28.3406万元;为50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补助、困难救助12万元。完成军休系统信息录入。

三是信访维稳工作。按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表、风险评估表,按要求在重大节假日报送信访信息。上半年,无一例涉军信访到市、到省、进京,无一例被市局信访通报。

(四)社会福利工作

一是联合国税、地税完成了福利企业青神县万森木业有限公司的年检工作。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顺利。完成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床位改造项目,改造床位100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完成公办养老床位项目,新增公办养老床位120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71%;完成城乡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新建城市日间照料中心2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6940人项目正在抓紧实施,目前共0.35万人享受了每人每年300元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完成目标任务的50%;新建或改造农村幸福院项目9个,目前已完成5个,完成目标任务的56%。

三是对全县16名孤儿按照孤儿标准全部进行了保障,其中:集中供养2人每人每月1130元,散居孤儿14人每人每月678元。受艾滋病感染儿童2人,每人每月678元。对全县22名三无老人按标准进行了保障,其中:集中供养10人每人每月610元,散居12人每人每月410元。对全县74名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按每人每月310元进行了保障。

四是积极配合市福彩中心在我局进行了2次福利彩票相关培训,截至6月底,已完成福利彩票销售367.2万元,完成率44.6%,其中电脑票279万元,完成率44%,即开票88.2万元,完成率46%,争取年底完成市局下达的823万目标任务。

五是积极开展了“福康工程”、脑瘫儿童康复等福利项目。

(五)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殡葬改革。与各乡镇签定《青神县2015年度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殡葬管理的责任和任务。贯彻落实县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免除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费的实施意见》,截止5月底,共计减免人次623人,基本丧葬费492170元。以4月殡葬宣传月为契机,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法律法规,让殡葬管理、殡葬改革和殡葬新风在青神县范围内家喻户晓。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加强对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范建设和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

二是社会组织管理。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换证等工作。上半年新成立社会团体1个;为5家社会团体变更法人代表;为6家旧证到期的社会团体和8家旧证到期的民办非企业更换了新证书。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会团体82家,民办非企业45家。对全县127家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

三是婚姻登记。加强对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提高了登记员依法办证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截止6月29日,全县已办理结婚登记862对,离婚登记369对,补发结婚登记证321对,补发离婚登记证31对,出具婚姻证明887份。

四是流浪乞讨救助。半年来共接收各类受助人员51人次,其中,外地流浪乞讨人员38人,未在年人13人,为受助对象提供通讯,购买车票资助返乡41人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救助2次,受助人员均得到妥善安置。

(六)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村民自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半年来各村(社区)环境、行为习惯明显改观。进一抓好村级民主监督,对全县10个乡镇的民政办主任重点就如何抓好村务公开进行了培训,同时,加强对各乡镇今年新建村级阵地的村各项制度的上墙情况监督检查。

二是社区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强资金整合,拓宽来源渠道,深入推进社区阵地建设,新建凤阳社区服务站1个,已完成规划,预计7月份开始动工。目前,全县18个社区除南城镇竹艺街社区外都建立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工作。配合司法等部门开展了“依法治县.法在身边”集中宣传月进社区活动,组织各社区成立了法制宣传小分队,并指导各个社区建立了一个法制宣传栏。半年来,各社区通过开展法治社区示范创建、文艺宣传、法律知识竞答等活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4次;开展文艺宣传15次,参与居民达到3400余人次。

三是区划地名工作。开展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目前已进入了招投标阶段。配合完成了《青神县行政区划图》和《地名图》修正和编制工作。配合东坡区完成了东青线联检工作,牵头开展了仁青线的联检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实地勘察阶段。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开展了工业集中区新建道路的冠名权公开拍卖工作,目前正在招标中。

四是创建工作。开展了省、市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各创建村(社区)已对照标准进行了查漏补缺,创建省级的文林社区已经接受了市依法治市办的检查,目前正等待省厅验收中。组织花园社区干部到温江学习法治广场建设,通过学习和网上借鉴各地经验制定了建设方案,预计7月份开工建设。在建川和建华社区开展了省级环境优美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七)老龄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落实兑现全县老年人的高龄补贴。全县80—8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240元;90—99岁的老年人,从2014年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今年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半年累计兑现高龄补贴56万元,安排老年活动经费40万元。为全县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510本。先后分城区和农村两个版块,召开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工作会,扩大老年人群体参保范围。截止5月12日,全县共有2204名老年人参加了银龄安康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约12万元。

二是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采用多种形式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宣传,同时,加强对县级老年组织开展活动的宣传,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三是做好了基层老协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全县132个基层老协进行培训,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提出了“农村学兰沟和盐关,社区学建华”的口号,促进了基层老协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认真做好了第二届“敬老文明号”申报和第四轮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发挥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作用,加强老年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并指导开展有益活动。

(八)完成对上争取资金3700万,占全年任务67%,完成固定资金投入500万,占目标任务25%。组织全县民政、残联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两天的业务培训,提升民政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难

一是民办养老机构任务重,争取业主投资困难。按照省、市上下达我县2015—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我县需新增民办机构床位350张,加上2014年未完成的100张,共需完成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450张,民办养老机构落地难,体现在业主意愿与城市规划相冲突,选址不满意;养老产业投资大、见效慢,致业主咨询的多,落地的少。

二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由于缺乏运行经费和服务人员保障,致使运行效果较差。

三是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由于任务数与政策应覆盖人数不一致,且差距较大,在实施过程中很难操作。

(二)烈士纪念场所破旧,维修改造自己资金落实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全面完成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加速项目推进,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目标任务。

(二)强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争取走出去请进来,引进业主完成民办养老床位建设,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三)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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