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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民政局2018年半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9年01月08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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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局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建设大爱民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促进了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保民生为目标,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1.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严格低保审批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480元/月和285元/月,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60元和150元。2018年上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719.35万元。

2.特困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现有特困供养人员1427名(农村1402人,城市25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城市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2018年上半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58.23万元。

3.城乡医疗救助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严格按照《眉山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眉府办发〔2016〕15号)文件要求实施。2018年上半年累计住院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55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98.12万元;资助7024名民政对像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参险金额126.432万元。

4.认真做好孤儿和事实上无人扶养儿童救助工作。全县现有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1名,按照川民发〔2017〕140号文件要求,每人每月按时足额发放810元最低养育金;现有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52名,每人每月发放330元最低生活保障。

5.认真落实残疾人救助政策。按照民政厅、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对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每月80元的生活补贴。2018年5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由县残联转至民政局,按照一级残疾每人每月8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全县现有重度残疾人3213人,2018年一季度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8.875万元。

6.救灾救助工作。一是积极参加应急演练。4月24日,参加市局组织的民政系统救灾应急演练;6月9日,参加县人民政府组织的2018年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二是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个“全国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5月8日,在瑞峰镇场镇社区开展火灾模拟演练活动;5月11日,组织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在青神县竹编广场搭建宣传摊位,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新闻媒体播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100余条。三是大力推进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指导瑞峰镇场镇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四是积极查灾核灾报灾。5月22日,受高原低槽和地面冷空气共同影响,我县遭受暴雨袭击,雨量大到暴雨,冷空气影响时伴有雷暴、短时强降雨、阵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造成我县白果、青城、高台、瑞峰、南城、河坝子、汉阳和罗波共8个乡镇受灾。我局迅速组织人员查灾核灾,及时向上报数据。

7.流浪乞讨救助。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开展即时性救助,并建立受助人员个人档案。二是大力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积极筹备寒冬救助的物资,变被动为主动上街救助服务,巡街救助130余人次。截止6月底,接收各类受助人员40人次,为受助对象提供通讯,购买车票、衣物、食物、被子,提供医疗救助,资助返乡40人次,与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救助4次,受助人员均得到妥善安置。

(二)以服务国防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1.认真落实优待抚恤补助政策。一是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人员,严格审核程序,使享受抚恤补助人员审批制度规范化。2018年1-6月,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2322人,发放抚恤补助金884.6万元。二是为全县1351名优抚对象缴纳新农合医疗保险费24.3万元,为30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11.9万元;为81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临时生活困难,补助11万元。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优抚对象核查工作,2018年应核查总数为503人,上半年实核查341人,完成全年核查进度的68%,同时补录并完善相关资料。

2.安置工作。今年我县应安置2017年秋季、冬季退役士兵72人,其中:义务兵43人,一级士官15人,二级士官4人,三级士官1人,四级士官1人。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144.825万元。服现役满12年以上,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8人,安置工作按时间进度顺利推进。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发放了给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一封信,委托眉山联众职业技能学校对退役士兵进行了自主创业、电脑培训,培训合格率达100%。

3.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我县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干部共4人,按政策全面落实了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在今年六月份组织军休人员开展身体体检,主动关心军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在他们生病有困难时及时提供帮助,生病住院期间看望慰问。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关系和谐稳定。

4.双拥在基层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双拥工作的各项措施规定落实到位,组织有领导、工作有布置、落实有检查。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城乡一体化,2018年全县服现役的义务兵147人,2017年我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6194元。2018年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100%,标准为16194元。对服现役的军人立功受奖,分别按20%、15%、10%、5%的优待金标准给予奖励。元旦、春节等节日,机关、企事业、乡、村拥军优属活动人人参与。走访慰问驻青部队,烈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役人员、参战退役人员、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人员共400余人次,慰问金10万余元,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

5.涉军维稳工作。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和重点人员的思想疏导和教育转化工作,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好每一位优抚对象的信访、来访接待工作,做到热情、耐心,有问必答,不推诿,不塞责。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全县复退军人情况,接待群众来访260人次,并协助县委县政府、政法委信访局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涉军信访人员不聚集、零到省、零到京。

(三)以社区建设为抓手,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化

1.开展村、社区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工作。制发《村(居)委会赋码工作方案》,对各乡镇上报的特别法人信息进行了逐一审核,并录入民政部统一系统,4月民政部网上赋码工作完成,及时组织了制证、打印工作,目前全县88个村(社区)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开展法治进社区工作。制发《2018年法治进社区工作方案》,明确今年目标、任务。指导各社区通过文艺宣传、散发宣传资料、深入居民小组开展法治讲座、现场讲解等方式对社区群众关心的国家政策法规进行宣传普及。深入开展省级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指导龙潭社区创建省级法治示范社区,黑龙场社区创建县级法治示范社区。制定《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在创建中与组织、司法等相关部门多次到社区指导创建工作,目前各项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3.抓好村规民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积极指导各乡镇开展村规民约的进一步修定工作,今年3月各乡镇已经完成修订并汇总上报了村规民约。

4.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普查阶段工作已经完成,普查数据已经通过了省市验收,目前已转入成果转换阶段,待市民政局指导性文件下发后,将统一进行成果转换招标。配合乐山市中区与夹江县边界线的联检工作,按市局要求开展合村并组调查。

5.对全县缺失门牌进行了清理,于4月底完成了清理工作,目前各乡镇汇总数据已经上报,全县需补设近900个门牌。

(四)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社会事务管理不断优化

1.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加强对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做到将法律法规融会贯通,很好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截止6月底,全县已办理结婚登记755对,离婚登记378对,补领结婚登记证353对,补领离婚登记证31件。

2.依法进行收养登记。严格按照收养登记程序办理,对收养人所提供的材料做到严格审查,确保无差错。截至目前,共办理2件收养登记。

3.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县共有社会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102家,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2018年5月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工作的通知》(青民政〔2018〕41号),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依法做好社会团体的成立、注销、换证等工作。

4.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县政府成立“青神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并印发了《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神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青府办函〔2018〕2号),二是以青神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印发《青神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府函〔2018〕2号)文件,明确做好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范围、服务体系、主体责任、工作联系机制、应急处置办法的保障措施等内容。三是在全县10个乡镇和88个村和社区,分别落实一名专(兼)职儿童福利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四是县民政局牵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后,及时对未成年人的重点留守儿童、无人抚养儿童等进行全面统计和筛查,建立工作台账。同时,以动态管理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数据更新。目前,我县共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共467人。

5.大力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督促任务完成落后乡镇“回头看”,协调工商、林业、公安、国土等部门,围绕设施规划、土地供应、服务保障、监管执法等加强会商。二是落实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关于全面免除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费的实施意见》,本县户籍遗体火化后未装棺二次葬的,每具遗体免除基本丧葬费。目前,免除656具遗体基本丧葬费51.8万元。根据市民政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5月底,我县已火化656具,火化率98%。三是创新殡葬形式。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红白理事会,在政策范围内结合村规民约,制定节俭、绿色等环保丧事操办标准和流程,培训殡仪主持人11名。以“文明祭祀、鲜花祭祀”为主题,围绕“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的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春节和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在县公墓、官山公益性公墓等地,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免费提供3000束鲜花换纸钱,绿色殡葬率提高40%。

6.福利彩票销售。制定青神县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细则。截止6月30日,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38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792万元的48%。

(五)以养老体系为依托,为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7264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已完成4000人,完成率55%。

2.加强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敬老院安全、稳定、有序运行。对县中心敬老院、汉阳中心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院进行适老化床位改造。完成县所辖4所中心敬老院家具的集中采购、送货完毕及验收。完成县所管辖5所中心敬老院的特困人员体检对接工作。稳步推行在县所辖5所中心敬老院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汉阳和黑龙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工作。

3.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认真落实兑现全县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全县80—89岁的老年人25元/人.月,90—99岁的老年人100元/人.月,100岁以上的老年人500元/人.月,季度末打卡兑现。半年累计兑现高龄津贴1539610元。拨付农村老年人均活动经费476500元。按要求及时上传“清风扬眉”惠民大数据监察平台高龄津贴数据,并动态管理。为全县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270本,并热情讲解有关政策。为全县8002名80岁以上老年人和城乡特困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完成全年民生工作目标任务的100.9%。同时,我们加大社会群体参保工作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完成:参保10836人,保费收入541800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1.5%。

4.“4+x”系统治理“回头看”工作。按照我局“4+x”系统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兑现高龄津贴的动态管理,及时核减死亡老人高龄津贴,提高发放精准度。结合纪委“清风扬眉”惠民大数据监察平台的核查工作,深入到村、组对高龄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完善走访情况登记表,汇总情况向乡镇反馈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5.抓好基层老协“两队一校”建设工作。为推动全县基层老协“两队一校”建设工作,指导县老协在青城镇游滩社区召开了“两队一校”建设工作推进会,通过现场参观、经验交流、典型引路等形式推动“两队一校”建设。

6.加强老年组织建设管理,指导开展有益活动。年初,召开县“五大”老龄组织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了2018年全县老龄事业的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县“五大”老年组织举行了城区老年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大会,活动得到了县妇联的支持。安排落实下拨了县老协、县老年大学2018年活动经费135000元。协助县老体协成功承办了眉山市2018年老年人乒乓球团体和单打比赛。指导县老协召开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诗歌朗诵会预备会。

(六)以项目建设为牵引,不断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对各类民政资源进行筹划、整合、运作,不断寻求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推进以项目为载体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营造环境,提升保障服务能力。

1.老年养护院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959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开展装饰装修工作。

2.固定资产投入完成半年目标。全年固定资产投入目标1400万元,已完成12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5.7%。

3.对上争取完成半年目标。全年对上争取任务5000万元,已完成3049.8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61%。

二、抓实农村养老服务建设试点工作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服务队

(一)精心组织,建立四支队伍

以“3+X”的方式组建四支队伍,即县、乡镇、村(社区)组建专业养老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队、互助养老服务队的基础上,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再选择组建一支巾帼服务队、党员服务队、红领巾服务队或者其他特色服务队。一是专业养老服务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社工专业人才,与四川颐伦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建立专业养老服务队。二是志愿者服务队。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团委书记兼任队长,队员由涉及养老服务不同领域的人员组成组建规模10人左右志愿者服务队2支,共计20人。三是互助养老服务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由村(居)委会委员兼任队长的互助养老服务队。截至目前,共有互助养老服务队7支,共计70人。四是X(特色)服务队。由村(居)委会根据本地人才资源状况和老年人特殊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选择组建一支规模10人左右的巾帼服务队、党员服务队、红领巾服务队或者其他特色服务队。截至目前组建了巾帼服务队3支、党员服务队4支、红领巾服务队1支。

(二)精准服务,满足个性需求

由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重点针对辖区内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留守老人等群体开展服务需求调查,建立完善各类老人花名册,并根据调查情况确定各类服务队服务的重点对象。一是互助服务。为本村(社区)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留守老人等提供上门服务。每周对服务对象全覆盖巡查至少1次,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需求问题,既体现传统居家养老习俗,又促进了家庭和睦。二是志愿服务。在纪念日、传统节日期间,志愿者服务队采取政策宣讲、法治讲座、健康知识讲座、农技推广、送文化下乡、老年人联谊活动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服务、个性化服务和帮扶。截至目前开展各种形式志愿服务3次,通过志愿服务送文化、送温暖到老人身边,丰富老人精神生活,弘扬“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传统美德,也提高了社会责任感。三是专业服务。由专业养老服务队针对农村特定老年群体,制定专业服务方案,每月至少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1次健康管理、情绪疏导、临终关怀等服务,为特定老年群体提供了医疗、护理、养老知识和技术和零距离的健康护理服务。

(三)精细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根据各养老服务队的工作性质,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实现对各养老服务队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一是动态管理机制。由四支队伍建设的各牵头单位负责,对四支队伍进行动态管理,持续优化服务队伍结构,实现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培训考核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邀请专业人员定期对四支队伍队员进行培训并实施考核。截至目前,开展服务队伍培训2次,受训队员达140人次。三是分类管理机制。以积分制管理的方式管理互助养老服务队。目前,汉阳镇、黑龙镇已相继完善了积分管理办法。以签订协议的方式管理志愿者服务队、X(特色)服务队和专业养老服务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养老服务协议,并组织队员签订。按照与专业服务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对专业养老服务队进行考核验收。四是信息报送机制。试点乡镇和有关单位按时报送四支队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做到内容充实、图文并茂。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全面完成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加速项目推进,深化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民生,助推脱贫攻坚。

(二)继续做好农村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继续推进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符合青神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大投入力度,合理打造养老服务阵地。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服务长效机制。

(三)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合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加大区域性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养老职能。

(四)推进示范社区建设。创建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指导龙潭社区创建省级法治示范社区,黑龙场社区创建县级法治示范社区,确保创建成功。

(五)继续开展未成人社会保护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提高未成人社会保护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实效。

(六)大力巩固提升火化率。加大殡改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分级责任,积极推行火化,提升火化率,确保殡葬火化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大力倡导绿色祭扫,不断创新丧葬礼仪,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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