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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年12月18日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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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精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20〕11号)和《关于印发<县(区)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眉财预〔2020〕11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系列工作,主要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项目效果等内容,扎实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项目总体概况

(一)财政政策支出绩效评价。

2020年我县选取财政政策支出绩效评价一项,涉及金额199.72万元,项目名称为:扶持跟着项目走,三产激励政策奖励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为确保自评全覆盖,要求各部门(单位)应对本部门(单位)2019年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类项目支出开展绩效全覆盖自评。

2.重点评价。2020年县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7个,涉及金额19982.48万元。财政重点评价内容由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拓展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我县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抽查的所有单位自评结果进行评价。

根据制定的评价方案,我县绩效评价工作组首先收集整理了项目的基础资料,进行了事前分析和评价准备,明确考评的目的和重点;要求各相关单位在现场评价开始前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按《现场评价项目单位资料提供清单》,备齐相关现场评价资料;在收集了自评表格及报告的基础上,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提供的资料开展评价,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等工作,对满意度进行了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反馈评价意见,按实际情况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三)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部门自评。要求县本级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全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各部门自评范围包括机关和所有下级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收支、所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预算项目的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情况,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了自评报告。

2.重点评价。2020年我县在全县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中抽取了县文广旅局、县残联和高台镇开展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由于相关基础工作落实到位,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顺利,评价结果总体较好。

二、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目标改革

逐步建立以绩效自评为主、重点绩效评价为辅,第三方机构有序参与的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理念和管理办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等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

(一)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发挥前置引领作用,健全绩效目标与预算“四同步”。一是同步编制。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的刚性约束作用,将预算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对于不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不纳入预算,做到“无绩效目标不安排预算”。二是同步审核。明确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在绩效目标管理各环节的责任,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申报绩效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绩效目标”的原则,要求主管业务股室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全覆盖审核。对于重点项目,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增加绩效评价复审、预算审核会审等环节,确保绩效目标真正体现“绩效”。三是同步批复。在预算批复环节,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避免绩效和预算“两张皮”。四是同步公开。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绩效目标,将有利于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更好地反映部门履职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对标预算目标执行。2020年全县全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按照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对所有县级预算部门的项目开展监控,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分析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预算批复后,预算单位按照绩效运行监控的规定,围绕绩效目标,适时对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自行跟踪监控。在预算自控基础上,我局针对专项资金运行可能存在薄弱环节的重点支出项目,资金管理股室开展绩效运行重点监控,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纠正,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双监控”结果对绩效运行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偏差及时予以纠正与预算调整,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性。

(三)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我县不断探索绩效目标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方式。一是事前评估。自2020年预算编制始,成立调研组深入乡镇、部门进行调研、听取意见,检查上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了解预算部门自身职能、政府交办重点工作等信息,为次年预算口径提供数据和政策支撑,由“关门预算”变为“开门预算”,在“一上”阶段由县财政局对绩效目标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对于一些绩效目标明显不合理,与部门职责无关的工作活动的预算项目提出意见,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规范性,重点审核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项目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以及历年预算执行中调整较大、问题较多的项目。二是重点项目事后绩效评价。采取单位全面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方式,并积极引入第三中介机构,包括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支出评价,由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拓展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强化责任问效,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公开。一是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公开。各预算单位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逐步公开。二是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将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经整编上报县政府批示,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做到了非涉密全公开。三是评价结果与预算相结合。对部分绩效不明显的项目进行预算调整和优化。落实好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增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的刚性约束。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四是纳入县政府综合绩效考评。各部门单位绩效管理执行情况已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考评指标,明确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建立了绩效指标动态监控考核机制。

三、不断强化绩效评价扩围提质

在预算部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抽取部分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同时,围绕“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提高财政支出使用效益”,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范围逐步由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拓展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逐步构建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二)整体评价良好。2019年度,结合绩效评价结果评定等级为良好。重点评价的7个项目支出中,6个绩效评价平均得分90.57分,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供排水公司)涉及县财政资金9.07万元。经调查,供排水公司整体移交川能水务集团,全部资产划转至该集团,县财政资金并未使用,不涉及经营评价,无法开展评价工作。3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平均得分80.67分,1个财政政策支出评价得分为92.3分,综合得分为87.71分。

(三)深度评价问效。重点评价在于问效。一是重点项目资金安排发挥了应有的绩效。根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资金投入向涉及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类等领域倾斜,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统筹安排使用资金的力度不断加大,各资金主管部门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在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项目绩效管理、资金使用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优化整改。根据评价结果反映了部分专项绩效目标把握政策不精准、管理机制不完善,后续管理不到位导致资金绩效运行低效等问题,同时针对各专项个性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四、评价结果应用

经统计,青神县财政局“2019年重点评价的7个重点项目支出、3个部门整体支出、1个财政政策支出”,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经评价工作组打分、汇总取均值后,综合得分为87.71分,整体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具备较好的效率性、效益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能够发挥相应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详见附件1)

2020年完成的重点绩效评价,深度整合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目标完成等资金使用全过程评价结果。所涉及的项目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主要内容及原始数据,均来自第三方出具的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县财政局根据报告书内容将加快落实问题整改,一是重点评价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将绩效评价情况反馈到单位,作为各预算单位改进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财政局各支出股室,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优化资金分配,强化资金监管与公开,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应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报告。

附件:1.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2.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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