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根据《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青神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精神,现将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050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28—38811075;
意见收集人:徐滔,电子邮箱:27237797@qq.com;
通讯地址:青神县城北路48号。
附件:青神县2021年度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青神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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