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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神县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作者:童晓芬  来源: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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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日至7月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0日,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不够到位。2019年以来局党委既未专题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行使政府监督》重要文章精神,也未组织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规。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财政局学习相关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及时将相关学习内容纳入党委会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议题,做到应学尽学。三是根据学习计划,坚持学习经常化、系统化,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行使政府监督》重要文章精神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规。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制定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明确了局党委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二是11月18日局党委会通过了修订完善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并印发给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要求加强学习和严格按制度执行。三是2022年11月2日党委会上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行使政府监督》重要文章精神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规。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党委(党组)未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2月,县委印发关于实施“青廉工程”文件,局党委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国企党委指导不力,至今无党委班子成员分管国企党建工作,三家国企内部架构尚未全部搭建,部分国企党组织未实现全覆盖。对重大事项审核把关不严。近三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和局工作要点中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要点存在雷同。

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局办公室按要求制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根据年初“青廉工程”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明确党委委员、金融国资服务中心主任刘波同志分管国企党建工作,加强对国企党建的领导,规范理顺国企内部架构,争取尽快完成国企党组织全覆盖;三是继续整治形式主义,始终保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加大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发现涉嫌抄袭、照搬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财政局实际制定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根据年初制定的青神县财政局“青廉工程”任务清单,进一步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已完成青廉品牌、青廉阵地建设。二是国企党建工作由金融国资服务中心主任刘波同志分管后,加强对国企党建的领导,规范理顺国企内部架构,已完成国企党组织全覆盖。三是10月24日组织局办公室人员进行了集体学习,对材料的审核把关上,做到分级责任制,力戒形式主义。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过紧日子”有差距。局机关基本支出未厉行节约。局机关资产清理、会计监督检查等本职工作,全部外包给第三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实施细则和县委县政府“十条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修订完善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对财务政策和相关制度的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三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政政策侧执行,主动参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18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的《青神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在明确大额资金界定、经费报销程序和要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单位财务人员会计核算要求,并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制度的学习。二是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会计监督股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开展监督检查12项4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意识形态工作弱化。责任落实不到位。2021、2022年班子分工未体现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部分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未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剖析。理论中心学习不规范。近三年来,存在以党组(党委)会会前学习代替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学习文件精神代替专题研究等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财政局意识形态系列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二是局办公室做好班子成员的提醒告知工作,严格对照要求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中包含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细化学习文件精神和专题研究,进行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定了青神县财政局意识形态安全定期研判分析制度、青神县财政局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制度等,局党委分别于7月4日和10月17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督促责任落实。二是局办公室按时间节点提醒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中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年初制定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局党委会学习分开,2022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4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6月分别支付升级财政评审软件1.86万元、债务数据技术服务费5万元,未经党委会议定;存在非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会议定部分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借贷,主要领导未末位发言等现象。列席人员提出人事任免议题和参与议题表决。如2019年12月列席人员推荐县国粮公司管理人员人选等。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学习,增强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意识。二是修订完善财政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明晰党委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等,严格按制度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18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的《青神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晰了党委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等;局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学习,严格落实党委决策流程范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意识观念。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制度落实有差距。重要工作制度修订不及时。人员变动后内审机构未更新;2019年机构改革后,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至今未修订完善。下属事业单位运行不规范。2021年9月县金融风险防控服务中心更名后,没有实质性开展工作。牵头落实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职责不力。保密领导小组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规章制度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做好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二是局办公室负责调整金融风险防控服务中心独立办公区域,县金融风险防控服务中心主任未到位前,由班子成员分管风控中心,安排中层干部立即开展实质性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落实保密专人,完善保密制度,强化保密知识培训和学习,保证密级文件及信息的安全。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内控制度的修订完善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目前正在收集制度修改完善的相关资料,计划于2023年3月底完成。二是金融风险防控服务中心设立独立办公区域,并已落实专人实质性开展工作。三是5月11日邀请县保密局到我局开展知识培训、7月4日组织保密工作相关人员学习保密工作相关要求,10月12日组织保密工作人员学习保密定密流程和操作规范,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照保密责任制度进行密件相关操作。

整改进度:部分完成、正在推进。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一)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经抽查发现,2014年至今农业农村局一环路东段156号门市一直对外租用并未收取租金,存在账外资产,财政局清理未发现;巡察发现原瓮家乡、罗湾乡政府办公楼信息标注为“不存在出租出售”,实际已出租。账实不符。瓮家坝公房30㎡,白果乡农机站办公用房50㎡,房屋实际早已垮塌。拆除不符合程序。如2022年民主街26号门市231.4㎡,在无D级危房鉴定结果的前提下同意拆除;2020年西龙仓库和三清寺仓库2792.71㎡,既无鉴定结果,又无政府相关议定事项同意拆除。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收回一环路东段156号门市并补缴所欠租金5000元,对该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清理报告,并及时录入清理出的账外资产,到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一对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督促其完善相关制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举一反三,指导督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健全管理台账,对资产录入信息实时更新,确保账实、账账相符。三是尽快修订和完善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处置要求的资产,坚决不能处置。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收回一环路东段156号门市并补缴所欠租金5000元。今年10月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租赁给何瑜华,年租金1000元,租期3年;组织人员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督促其认真清理账外资产,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和台账。二是已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全面资产清查,着重清查账实不符的资产以及账外资产并形成清查报告,对资产录入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确保账实、账账相符。三是已修改完善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待提交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从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如2020年9月采购打印机、碎纸机、电脑2.94万元,商场直购计划表无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如2019年1月有3笔劳务派遣费,财务人员代领导签字列支。公务接待不规范。如2019、2020年存在以会议通知代替公务接待函接待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报账要求的支出一律不予以报销。三是加大内审和监管力度,确保报账要素齐全,防止违规现象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18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的《青神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报账范围和流程以及财务人员工作职责。二是11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对《青神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三是明确要求会计监督股一年不少于两次对局财务工作进行内审和检查,严把审核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作风不严谨。如2019年6月党组会议纪要未按会议内容拟定。2020年度开展会计监督专项检查底稿不规范,检查组、被检查单位未确认。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局办公室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认识,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规范党委会议纪要,完善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完整性,保证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真实性。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规范会计监督专项检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确保工作质量。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9日,机关党委书记与办公室主任进行了谈心谈话,就党委会记录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并提醒日后工作中要细致认真,严格规范党委会议纪要,完善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党委成员讨论情况,确保记录完整性。二是11月16日会计监督股组织业务培训,规范会计监督检查,严谨工作作风,保持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机关党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如2021年5月局党委印发《“青竹彩华”党建品牌实施方案》后,机关党委未专题研究,未按方案内容制定办法、措施等,造成品牌创建搁置。

整改措施:机关党委将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建品牌,及时进行专题研究,根据方案内容制定办法、措施等,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抓好并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党建品牌质量。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修改完善了《青神县财政局“青财园子”党建品牌实施方案》,并于11月21日机关党委会上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措施和具体步骤。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如2018、2019、2021年机关党支部等3个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党员评处无评议过程,未开展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对未到会党员进行评议,领导干部点评未全覆盖。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2018年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无党课安排、无主题党日活动和支部联建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各支部委员加强学习,特别是党内政治生活开展,要按照程序对党员严格进行评议,每一位党员都要覆盖;加强支部委员党务知识培训,重点对“三会一课”具体要求进行培训,确保“三会一课”开展规范。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机关党委每季度抽查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下属支部分别召开党委会、支委会集体学习《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定的通知》(青委组通〔2022〕26号)文,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规程有了更清晰更明确的了解和掌握,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全年机关党建专项督查4次,支部交叉检查2次,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建设。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选人把关不严。事业人员担任股长(主任),不符合规定。临聘人员使用不规范。2019年以来存在临聘人员从事单位的财务工作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口,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程序,落实相关规定;二是财务工作已调整由符合岗位条件的同志负责。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人事管理规范,对不符合用人规定的人员均已调整由符合岗位条件的同志负责,并长期坚持学习相关用人规范,落实专人负责人事工作,确保中层干部任务严格按照县编办审批执行。办公室在10月24日集体学习强调行文要求,提高办公室人员文字表述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8811161;邮政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外北街48号;电子邮箱:9177052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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