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18〕6号)、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眉财监〔2018〕20号)和《青神县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青财监〔2017〕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1.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2.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3.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
4.青神县初级中学
5.青神县人民医院
二、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水平,将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和严肃财经纪律等检查相结合,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列预算支出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选择5户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并结合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积极探索对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17年的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联系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如知晓上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可以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28-3881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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