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新冠肺炎”防疫期间 鼓励本地就业创业六条措施

  
日期:2020年02月14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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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就业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在支持企业和返乡人员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运行,结合省、市有关规定制定青神县促进返乡就业创业六条措施:

一、精准推送就业招聘信息

利用眉山市公共招聘网、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掌上青神、青神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长期开展本地企业招聘信息推送,印制《告返乡务工朋友的一封信》和本地企业招聘信息宣传单,由村组干部定点投放到返乡民工家中,实现招聘信息线上线下全覆盖、全知晓。

二、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含缓缴企业),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因疫情无法返岗的青神籍务工人员在我县创业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创业补贴。

四、发放岗位培训补贴

企业组织新吸纳的本地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或者自行实施网上培训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五、发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机构向县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35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返乡务工人员创业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按照不超过1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发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50%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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