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日期:2021年11月19日  来源: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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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在全县开发196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员。

一、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为脱贫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已就业创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公益性岗位安置期已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不作为安置对象。

二、用人单位及工作地点

县内各村(社区)

三、岗位名称

乡村保洁、保绿岗位

四、薪酬待遇

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即1320元/月。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乡村公益性岗位负责村(社区)内的保洁、保绿等工作,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公共服务需要合理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工作时长不低于80个小时。

六、报名地点

脱贫人员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

附件:青神县脱贫人员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青神县脱贫人员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表

序号

乡镇、街道办

开发岗位数

备注

1

青竹街道办

48


2

西龙镇

21


3

瑞峰镇

28


4

汉阳镇

13


5

高台镇

16


6

白果乡

61


7

罗波乡

9


合计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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