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77号)精神,经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王超等2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件:2021年秋季青神县脱贫户中职(技工)学生特别资助名单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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