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年12月08日  来源:人社局  点击:[]
分享: 

2020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9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理论学习不深入。党组学习记录只有标题,无具体学习内容;《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引用已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部分中层干部对意识形态应知应会内容不了解、不清楚。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没有进行风险研判,2018年部分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中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对党组会议学习内容如实记录。二是认真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注重引用文件、条例的时效性。三是通过会议传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微信发布、视频宣传、LED屏播放等形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知晓度。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项目,明确考核分值。五是召开党组会对处理欠薪案件工作进行风险研判,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研判。六是举一反三,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强化认识,扎实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人社业务等工作,务实、全面开展工作总结。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2016—2019年,未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存在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如2017年11月27日,党组研究大学生创业补贴发放、办公设备采购和参公干部辞退等事宜,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县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并以青人社党组〔2021〕14号文件印发。二是规范召开党组会议与班子会议。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制度制定和执行不严肃、不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机构改革后,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容与相关要求相悖。如2020年制定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部分内容与《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悖。制度更新不及时。机关支部2020年制定的《党支部学习制度》出现学习‘十七大精神’等内容,且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等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班子分工进行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鹏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党组议事和决策按照青人社党组〔2021〕14号《中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党组议事规则》执行,废止2020年制定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是完善制定《党支部学习制度》。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党组研究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时,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个别大额支出未经党组会研究,如2019年12月31日支付窗口工作服装费32495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逐项进行表决。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未按县委十四届常委会第108次会议要求,对全县各部门长期病假职工生活待遇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县人社局报请县委组织部同意于2021年2月18日印发文件,要求涉及整改的单位报送整改结果,已于2月22日、3月2日、3月3日分别收到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县水务局书面整改情况报告材料,并主动向县委组织部汇报。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针对巡察反馈“存在形式主义。如机关支部2020年制定的《党员活动室管理办法》存在照抄照搬现象,出现‘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密切联系广大同学’等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已修改完善《党员活动室管理办法》。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7.针对巡察反馈“为民服务有差距。信访办理不规范。未按《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建立局领导接待信访台账、设置固定接待群众来访地点,2020年来访诉求和办理情况登记不详实。公共服务效率低。个别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未及时审核,审核时间长达11个月。保险政策宣传不到位。截至目前,人社部门能联系县内企业138家,参保企业仅有25家,参保率18%,应保尽保覆盖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领导接访制度,建立接访台账。二是设立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窗口作为接待群众来访地点。三是全面详实登记群众来访诉求和办理情况,认真做好群众接访工作。四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抓好时间节点,做到阳光审批,阳光发放。五是通过LED屏、宣传资料、网络等形式加强宣传,深入企业及职工宣传社保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保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和缴费率。六是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配合,加强执法力度,开展进园区和乡镇的扩面征缴工作,敦促未参保企业、选择性参保以及未完全参保的企业参保缴费。截止5月底,通过实地核查及政策宣传,参保企业现有50家,参保率提高到了36%。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五项已经整改完成;第六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底完成。

8.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报账要素不齐、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情况。个别公务接待未一事一结2020年7月29日一次性报销2次接待费总计2600元。账簿设置不完整2016年以来,县人社局、原县社保局、原县就业局分别存在备用金5000元、5000元、2000元,未设置现金日记账。应收应付款长期未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报账资料,完善报账手续。二是足额退回超额报销差旅费。三是严格落实中共青神县委《关于印发县委工作规则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青委发〔2017〕2号)精神,实行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按规定及时结算。四是县人社局已于2020年11月3日将备用金5000元存回支付中心账户;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已于2019年4月28日将备用金5000元存回县支付中心银行账户;就业服务中心已于2019年11月14日将备用金2000元存回县支付中心银行账户。五是严格落实财务会计制度,科学设置相应科目。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五项已经整改完成。

9.针对巡察反馈“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2018年购置除湿加湿净化消毒一体机、空调等设备总计73121元,未入固定资产台账。未定期清理盘点固定资产。县人社局基本户固定资产明细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明细不一致。国有资产租金催收不到位。截至2020年11月,县人社局资产租金欠缴162455.76元,其中县就业服务中心112455元,县社会保障事务中心50000.76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该批资产都已入固定资产账。根据合同变更约定,原供货金额73121元变更为96304元,分两次拨付,2019年11月14日第一次付6万元,因当时未验收故入不了固定资产,待2020年验收后于6月17日付尾款36304元(其中26621元为固定资产并入固定资产科目,9683元为耗材),同日也将第一次未入固定资产的6万元资产补入固定资产科目。二是已将2020年、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集中财务核算系统和四川省资产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数据进行了核对,因固定资产金额大、数量多、年代久远且部分固定资产无法找到原始凭证,决定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已与第三方公司进行接洽,定于6月入驻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三是县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已催收回国有资产租金50000.76元。县就业服务中心应催收租金112455元,经核实,其中22050元租金承租人徐建已于2016年9月13日交纳财政专户,其余90405元租金为建设路4号门市租金,该笔租金正通过法律程序催收,目前法院正在一审。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经整改完成;第二项已经整改完成;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底完成。

10.针对巡察反馈“所属国有公司监管不到位。青神县创业担保公司现有账户余额550余万元,法人未履职,未设置会计、出纳岗位,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如2020年7月《青神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意向袁君成放贷15万元,实际放贷20万元,且银行调查意见、担保公司审核意见只有盖章没有负责人签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完善公司会计账目。二是建立管理制度,配备相应岗位,并按岗位履职。三是严格创业贷款审核发放流程。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针对巡察反馈“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领导和指导党建不够有力。2016年以来,未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由非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工作;机关支部2016、2017年未按要求上党课;社保支部2016年未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2020年7月交纳党员全年党费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由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四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五是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按党章规定按月足额收缴党费。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巡察反馈“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从严管理不够到位。2016年以来,未对下属各单位、股室工作推进等情况开展日常检查。轮岗交流不畅。未建立轮岗交流制度,长期从事重点工作岗位人员未及时轮岗。临聘人员使用不规范。2016年—2020年3月,聘用门卫1名值守非本单位门卫工作,负责大北街原社保大楼值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下属各单位、股室工作推进等情况日常检查。二是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青委组〔2020〕41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工作要求,开展干部轮岗交流。三是县人社局已于2020年3月11日与该名门卫解除聘用关系,2020年4月1日起终止聘用关系。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13.针对巡察反馈“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整改不够到位。2019年12月审计反馈‘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1日分别收取四川创联国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网络培训费73467元、31849.2元,以‘预算内其他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截至2020年11月该资金仍在财政专户,未作处理。未举一反三开展整改。2020年8月市人社局反馈失业保险业务办理存在‘业务与经办未完全分离’的问题,截至2020年9月社会保险业务仍存在同类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社局已于2020年11月26日向青神县财政局综计股作出调账说明,将两笔资金从“代收其他资金”科目调整为“预算内其他收入”。二是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在四川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允许的范围内,由办公室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兼管业务审核工作,以维护基金管理的基本安全运行。三是对各股室人员重新分工安排,逐步解决一人多岗问题。四是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通过公招1名参公人员从事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即将进入考察阶段,待入职后按照基金内控制度“分岗设人”。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经整改完成;第四项已经整改完成。

二、专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府采购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贯彻执行上级决策有差距。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府采购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2017年以来,党组未组织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府采购重大决策部署,采购人对政府采购相关业务不熟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二是政府采购业务人员加强对政府采购文件的学习,严格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精神,实行预算采购,规范采购流程、细化采购方案及相关重要事项。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未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未针对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具体岗位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和科学划定廉政风险等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二是对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办公室和监督采购业务的监察内审股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划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二)相关责任主体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职尽责方面。

3.针对巡察反馈“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党组未将重大项目安排列入党组议事范围,未明确党组讨论和决定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金额。二是政府采购项目未经党组会讨论决定。如2017年、2018年,采购电脑、档案柜涉及金额共计3万余元未经党组会讨论决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将重大项目安排列入党组议事范围,明确党组讨论和决定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具体金额。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政府采购项目按要求提请局党组会讨论决定。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管理不规范。县人社局及其下属单位2017年超预算采购15.01万元,2018年超预算采购0.28万元,2019年无预算采购25.84万元,2020年超预算采购25.45万元,且均未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实施政府采购工作。二是强化政府采购部门预算执行工作,规范管理,依规依预算采购。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巡察反馈“采购项目实施不规范。一是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2018年实施的人事档案数字化硬件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文件中未明确采购预算、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且采购项目分包不合理,导致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无法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实施。二是工程项目概(预)算、竣工结算管理不规范。办公大楼维修等3个非招标工程项目存在未委托有资质造价单位或有资格的造价人员编制预算文件、未编制竣工结算,且工程招标控制价和工程竣工结算价未经党组会讨论决定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时,规范编制采购项目文件。认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等文件精神,按照同类采购目录制定采购文件,明确招标条件、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特殊要求等采购品目名称、型号、控制预算价格等。二是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时,对需要分包项目合理分包。三是在有非招投标工程项目需求时,先期委托有资质造价单位对项目进行编制预算,严格规范采购文件的编制;严格、公平、公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采购监督人员切实履行全程监督职责;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方经党组会讨论决定后,严格合同的管理履行,严把采购质量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验收;严格按照流程做好备案工作。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8811436;邮政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298号人社大楼320;电子邮箱:592778414@qq·com

中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12月7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补缴情况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