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

  
日期:2023年01月16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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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开发272个村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中残疾人比例不少于岗位总数的10%。

一、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安置脱贫人口。已就业创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作为安置对象。

二、工作地点

县内各乡镇、街道。

三、岗位名称及内容

乡村保洁、保绿岗位,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公共服务需要合理安排。

四、薪酬待遇

脱贫人口村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1320元/月/人。

五、工作要求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工作时长不低于80个小时。

六、报名地点

符合条件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可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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