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村(社区)申报、乡镇审核、县就业服务中心复核,青神县人社局拟将1名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在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0091
附件: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拟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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