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青神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政策解读

  
日期:2024年03月08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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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有哪些?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已通过其他方式就业创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再安置在城镇公益性岗位。

(二)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

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原则上优先安置脱贫劳动力。已通过其他方式就业创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作为安置对象。

(三)退捕渔民乡村公益性岗位。

安置对象为退捕渔民中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至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群体。身体健康,具备游泳技能者优先。已就业创业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捕渔民不再安置在公益性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具体享受的补贴有哪些?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的标准按照眉山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以实际服务月数划拨公益性岗位补贴,当月工作时间不足15日的,当月岗位补贴按50%划拨;社保补贴按照各乡镇人民政府、青竹街道办事处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脱贫劳动力和退捕渔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1320元/月/人,以实际服务月数划拨公益性岗位补贴,当月工作时间不足15日的,当月岗位补贴按50%划拨。同时,村社区等用人单位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期间,应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间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工作管理要求?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岗位不能转包代管、人岗分离。经查发现存在空岗、挂岗、顶岗、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行为或实现其他形式就业创业的,将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如何申请安置在公益性岗位?

符合要求的本县人员可向常驻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两委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并提交《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申请表由村(社区)提供。如有疑问,也可向青神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电话咨询,028-3886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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