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精神和市县有关大学生创业工作要求,我局通过资格初审、调查了解、实地走访、资格复审等环节,初步确立阙清云1名大学生创业者符合享受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一次性一万元。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件:2024年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基本情况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青神县2024年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
基本情况
阙清云,男,汉族,身份证号:51042120020722001X,四川米易县人,2023年6月在四川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民航运输专业毕业。2023年6月,投资7万元,租赁青神县青竹街道青艺街206号,创办了“青神溢满香米线羊肉米线店”。带动就业1人。目前正常营运半年以上且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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