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日期:2024年07月25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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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青神县绿色家居用品产业园区道路工程于2023年6月30日开工,2023年12月28日完工。该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698112万元,现该公司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举报电话:028-38861993(县人社局)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上一条:关于2024年第三批招工引才奖补资金补贴对象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第三批企业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招工成本补贴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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